2025年9月18日,长武县委书记、县总林长王高锋,县长、县总林长王苗签发2025年第2号总林长令,对全县封山禁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总林长令要求,封山禁牧是保护林草资源、恢复林草植被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林长、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封山禁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用禁牧“红线”守住生态“绿线”。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作为封山禁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管护责任细化到山头地块,真正做到山有人护、林有人管、牧有人看、责有人担。要对封山禁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疏理,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意见,并认真整改。县林业局要发挥好协调、推进、指导、监督作用,会同县农业农村部门讨论禁牧对策,组织协调各镇(办)、各部门,形成配合良好的工作局面。
总林长令要求,林业工作三分造、七分管,各级林长要加强巡林,各镇(办)做好辖区牛羊养殖台账,上门入户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打击违规放牧行为,对长期乱牧散牧,屡禁不止的行为要加强管理,做好禁牧与舍饲圈养工作,确保群众利益与生态效益共同发展。生态护林员要发挥好“前哨”作用,坚持常态化禁牧巡查,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提高巡查频次,确保不留死角。对严重违反封山禁牧规定、多次违规放牧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警示通报。
总林长令要求,各级林长、镇(办)包村干部、生态护林员要积极向群众宣传《森林法》《草原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等法律法规,当好封山禁牧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让群众知法守法,坚决遏制林区放牧、损毁苗木等违法行为。各林长制成员单位要采取出动宣传车辆、悬挂横幅等方式,在禁牧区主要出入口、人畜活动频繁区域设立界桩、护栏和标牌,张贴公告,加强网络平台宣传,公示封山禁牧要求,确保封山禁牧政策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