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向学生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二、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职责。
三、严禁穿奇装异服,严禁穿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裙进校园。男教师严禁留长发或剃光头、蓄胡须,女教师严禁化浓妆、涂染指甲、染艳丽彩发,严禁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首饰。
四、严禁上班迟到、早退和旷工,严禁擅自缺课、调课、停课。
五、严禁拖堂和提前下课。严禁坐着讲课,严禁无故离开课堂。
六、坚决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严禁不备课上课,严禁不管理课堂,造成课堂秩序的混乱。
七、严禁动员、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严禁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
八、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或收受学生和家长的财物或让学生家长为个人提供服务。
九、严禁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骚扰或侵害学生。严禁和异性学生在非公开场所单独交流。严禁与异性不当交往,影响社会公序良俗。
十、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考核、职称评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责任编辑‖任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