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交通安全关乎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家庭的幸福安宁。为进一步构筑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杜绝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孩子们平安上下学,我们诚挚希望与您携手,共同引导孩子树立“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意识,抵制交通陋习,守护生命安全。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请您协助孩子严格遵守:




1. 科学选择上下学交通方式,恶劣天气下务必加强安全防护,优先选择家长亲自接送。年满12周岁的学生方可骑自行车上下学,未满16周岁禁止骑电动自行车,任何时候都严禁学生驾驶机动车。
2. 强化孩子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上下学及外出时,不得在马路上嬉戏、逆行、并行,不翻越交通护栏,不扒乘行驶车辆;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密切关注交通信号与过往车辆。
3. 家长以身作则遵守交通规则,接送孩子临时停车时,严禁占用公交车道、公交站点、消防通道、人行横道、盲道及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避免妨碍其他车辆与行人通行。




4. 遵守学校接送管理规定,务必在指定地点接送孩子,将车辆有序停放,接送完毕后立即驶离,不长时间逗留堵塞交通。骑行电动自行车或摩托车接送时,需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家长与孩子必须全程佩戴安全头盔。
5. 教育孩子乘坐公交车时有序排队上车,不拥挤、不抢座、不打闹,不与驾驶员闲谈嬉戏,严禁将头、手伸出窗外,保障乘车安全。
6. 坚决杜绝孩子乘坐危险车辆,严禁乘坐“三无”(无驾照、无牌照、无营运证)车辆、报废车、拼装车、货车、电瓶三轮车、农用车等非法营运或车况不良车辆,同时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超速及存在其他交通违法的车辆。




7. 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规范,牢记“开车乘车系好安全带,骑车坐车戴上安全头盔”,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倡导者与践行者。驾车接送孩子途中,不分心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闯红灯,用自身行为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8. 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密切关注孩子交通行为,与学校保持沟通,若发现孩子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需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纠正。同时,恶劣天气行车时,务必减速慢行,加强观察,确保行车安全。
9. 积极参与交通监督,如发现有无证、无牌、无保险的“三无”车辆,或存在超员、超速等违章行为的车辆接送学生,请第一时间向公安、交通等部门举报。




家长朋友们,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同心协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守护孩子的出行安全,共同打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珲春市第一小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