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预防校园欺凌,教育学生明白管制刀具及危险文具的危害性,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2025年10月13日,周一下午,海口市第十四中学利用班会课,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海口市第十四中学法治教育主题班会”。
一、管制刀具的定义


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2条至第7条的规定,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
二、管制刀具及危险文具进入校园的危害性


青少年思想比较简单,遇事容易冲动、偏激。在校园内外与人发生一些磨擦或矛盾都是难免的,一旦不能控制自己,就会酿成无法预计的后果,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和家人。
三、如何防范


1.不购买管制刀具、危险文具
2.不携带管制刀具、危险文具进校园
3.看到有人携带进校园,及时向校警或老师报告,并及时远离。
四、相关法律法规及违纪处分条例


1.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2.学校违纪处分条例
为确保学生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坚持正面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向上,不断进取的同时,对极少数违犯校规校纪且不接受老师批评教育的学生,还要视情节,辅之以恰当的、必要的纪律处分这一教育手段。纪律处分一般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
不得携带对安全和学习有影响的物品进校。如打火机、 香烟、游戏机、耳机、漫画书、手机等等(此类物品一律没收,其中游戏机、耳机、手机等贵重物品通知家长来校认领)。违者应在班会上认真检讨,甚至在全校通报批评。
不得携带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物品进校。如烟花爆竹、玩具枪、管制刀具等。违者给予记过处分。
通过此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今后,我校将继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排查和安全教育活动,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