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晓纯《淡淡咖啡香——梁晓纯散文集》连载1

世界华人周刊
创建于2025-11-04
阅读 3157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梁晓纯(澳洲悉尼雨轩诗社社长)

     秋日情歌

在并不遥远的从前,看到那些上了些年纪的人们,兴高采烈地结团办社,每日里自发地去跳街舞、扭秧歌…… 还煞有介事地采办统一演出服,自娱自乐之态尽显,便不觉心中好笑,甚或升腾起一丝的同情,总觉得那些大妈大叔们,正相互扶持着开始向那老去的暮年行进。这抑或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抑或是一种悲情的等待。

谁承想,忽儿有一天,闲暇寂静之时竟然隐隐地意识到,自己如今也步上了同样的路。我,加入了一个诗社。

人逢中年,心如秋水。无论生活如何的热闹纷呈,那一丝渴望恬淡静雅的情怀,总像一樽摆放在角落的橱柜中的陈年老酒,不时地勾起殷殷的渴望。

我们和子女一辈,就像是置身不同深度水域里的鱼类,在各自的层次中畅快地游着,虽然彼此难以交融,但谁都不应比谁逊色。所不同的,年青人只知道寂寞,却不懂得孤独。他们害怕独处,是因为惮于寂寞。而我们,则像是秋天的果实,有了一层坚硬的外壳。那硬壳里面裹着的,是对重生的渴望。

正在街旁的餐桌上以养生的方式小心翼翼地咀嚼着泰国米粉,身边忽然掠过一群欢蹦乱跳的中学生,他们那生猛的青春体味撞得我头晕。我赶紧屏住呼吸,遮住双目。

再抬头时,但见斜阳之下,满目秋色!

四季之中,我是一向偏爱秋的。它那份深远,那份静谧,那份不事张扬,总在告诉我,这是个成熟的季节。春天过于明媚和悸动,夏天过于繁茂和奔放,冬天过于凋敝和冷漠。而秋天,则是繁华过后的殷实,是热闹以外的安宁。

     我偏爱着秋,还在于它的那份萧瑟,那份淡淡的忧伤与潇洒,这恰好暗合了我时常忧郁的心。无论我的忧伤有多么深重,秋总能承接下来,并给我以抚慰。以致到了后来,这忧伤竟成了我们共同的享受,我们从此成了知心朋友。当落叶飘打在身上,当浓雾锁住山顶,我和秋,就这样久久地对坐着,相视无言。从看那一树的金黄,到落叶铺了满地;从看那一色的蔚蓝,到繁星挂了漫天,我们彼此都沉醉着。随着盈盈暖风的舞动,我的心中,奏响了一曲秋日的情歌……

                        写 秋

     已经在炎热的夏天忙碌了许久,突发奇想学着不少朋友种起了蔬菜,在巴掌大却杂草丛生的小院里开垦出一块地,买种子买工具买肥料刨坑撒种……痛痛快快地流了一通汗。可是第一次播种因肥料太集中而没能发出芽来,眼巴巴白白耽误了三个星期的时间。二月初将地里的肥料扒匀后再种,又是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暗黄色的土地依然面无表情,没有显示出一丝的灵动迹象。可是到了接近第三周的某一天,当我漫不经心地向那片菜地瞥了一眼的时候,却赫然发现从那黄土里拱出了几片嫩绿色的幼芽。欣喜之下便开始小心翼翼地给予呵护起来,浇水、除草、施肥、在幼苗旁竖起爬竿……眼见着瓜苗们一天天长大,进而变得异常地茁壮繁茂,内心里充满了喜悦,不自觉地时常来到院中欣赏把玩。

     忽而有一天,一阵冷风拂面,夹杂着一丝沁人的亦似久违了的清凉气息,冲淡了溢满胸中的热浪,也冲淡了满园蒸腾的生机。我怔怔地看着瓜地上摇曳着的硕大的叶子,仰面望望淡蓝色的天空,恍然意识到 —— 秋天来了!浸润着这秋凉,内心里慌慌的没有着落,人像是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又像是回到了从前的某段时光,一时间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好,只感觉有什么东西正在离我远去。

     尽管我自以为是偏爱秋的,可是,在这忽然降临的夏秋交替之际,内心里竟禁不住地生出了一丝的哀伤,明白光阴从我的手中又夺走了一个夏天,生命中那些美好的季节就这样一个个随风而去,渐渐地变得依稀飘渺、淡如云烟,只剩下一些零星的碎片依然熠熠地闪烁在来时的路上。从前说喜欢秋,不过是年轻时候的一种做作,等到真的上了些年纪,心确是跟着有些愁了。

    “未觉池塘春草梦,阶前梧叶已秋声。” 时光就是这样永远等不及我们的追赶,再多的妄念,也只落得空留惆怅。缘起,性空。这满园的青藤,不日就将瓜熟叶败,复归于沉寂了。我于是回到房间,从衣柜中取出久违了的外套。此刻裹上这秋衣,再脱下时,莫不是该又衰落了一岁的风华。

    儿时的初秋,是新学期开学的日子。在光着脊梁疯跑了一个夏天之后,穿上长裤长褂,背上书包,乘着清凉的风,行走在爽朗的蓝天之下,带着那种又长了一个年级的情动,返校上学。如今人已过中年,心却变得脆弱起来,即便是刮风下雨时,也总要生出一些莫名的担忧,看着孩子们若无其事地做着他们既定的事,不由得想起自己的曾经。如今,不再有对经历风雨之后的彩虹的渴望,即使并非什么都经历过,也没有了对未见事物的好奇。

     作为人,本是天地宇宙运化出的杰作,并且与天地宇宙一样具有着造化万物的本领。道家将那种修行到极致,可以呼风唤雨的人称作真人,到了那种境界的人方可以超脱情感,不作悲秋之叹。而像我这等庸庸碌碌、柴米油盐的凡夫俗子一辈子也只能勉强做个假人了。

     来到购物中心,大玻璃窗内映照出略显驼背的自己,身上披着件半旧的夹克,手里攥着串未及放入口袋的钥匙,步履谨慎而沉稳,一副认真过生活的模样。生命中虽已历过几十个秋,可在这地球的一隅,四周包围着的依然全都是陌生的面孔,此时此身,已经远离了曾经的多少人多少事。

     瓜叶败了,来年还可以再长,而人的秋天,却只有一季。这秋,来得还是太早了。                            

              冬日里的浅思

     据说今年的六月出现了悉尼少有的低温天气,我于是一大早就驱车来到海边,想要领略一下这里真正的寒冷,倾心地抚摸一番南半球的冬天。外面下起了小雨,零星的雨滴洒落在车窗之上。放眼望去,浅灰色的天空依然透亮,青绿色的海水荡漾着现出生机,辽阔的海面像一个整体,波澜不惊,一条长长的蠕动着的白色细浪轻柔地拍打着淡黄色的沙滩,平张着翅膀的海鸥沉着地盘旋在礁石的上空,岸边依然葱郁的绿树和青草漫不经心地摇晃着它们的枝叶……所有的景致都在拒绝着关于冬的传说,距离真正的严寒气象确是相差的很远。忽而来了一阵风,瑟瑟地穿过玻璃飘进车厢,方觉出一丝的凉意。

    不由得想起儿时经历过的冬天。

    我的家乡在北半球的北方,原先那里的冬季是令人畏惧的,到处青濛一片,人们似乎也收敛起各种期许和幻想,把自己裹进厚厚的棉衣里,和着各类生物冬眠般的节奏,小心隐忍地收藏起自己体内的热能。北方的冬天是个洁净、纯粹的世界,江河冰封,土地凝固,肮脏的蛆蝇、害虫已全被冻死,空气中没有了溽热的季节中那蒸腾浑浊的气浪,儿童们被冻红了的稚嫩的面颊是如此的冰清玉洁,禁不得使人联想起那傲雪的梅花或是凌霄的朗月。不知不觉中,春节到了,大年三十噼里啪啦的烟花声,唤醒了人们内心潜藏的希望,燃放出对春天的向往。北方冬天里的树,是没有绿色的,到了凛冽的深冬,连败叶也不会收留,干褐色的枝叉立在那里,刺向空中,就像鲁迅先生笔下那两株落尽了叶子的枣树,非要经过一番几乎是痛苦的琢磨与思索,方可发觉这样貌似枯槁的干树其实也是挺美的,它们的体内原本是蕴藏着生机和梦想的。

    冬季里很多时候都在下雪,真正的鹅毛大雪,一个遮天蔽日的洁白的动态世界。大雪之后的很长时间里,路面上是结着冰的,走路、骑自行车都必须格外小心,被滑倒摔跟头是很平常的事。再后来,冰雪开始融化,路的表面变得湿津津的,路两边则是由黑土和白雪组成的斑驳图案。“下雪不冷化雪冷”,此时要算是冬季里最寒冷的日子了,天空中虽然有太阳,却也被从地表面散出的凉气逼迫得像月亮那样只会发出寒冷的光。然而雪后那清爽的空气确是格外的沁人心脾。

     家族的微信群里有人发来了照片,故乡的亲人们正聚在一起吃团圆饭,此时那里正值夏季。多年以来,我和其中的许多人已经很少相见,有些孩子和年轻人的面孔,是陌生的。不知为什么,忽然觉得我就是那个看上去只有五六岁的孩子,也站起身,举起杯子,附和着大人们的笑脸,模仿着自己不懂也不感兴趣的人情世故,开始表现得愿为庆宴增一分热情。那位白发苍苍的耄耋老太,我的舅妈,仿若正在上下维持,左右照应的巧妇模样。那几位已逾花甲的老人,也都成了健朗俊美的年轻一族。而真正的年轻晚辈,已然尽数隐去了身形。

       一切就在眼前,那时的我是住在舅妈家的。大表哥一头浓密的黑发永远向后背着,俊俏的面庞透着英气,用现在的话说,他是个画家,可那时,我们只知道他是最早一批插队的知青,去了内蒙古。每逢春节,便和同是知青的大表嫂回来过节。他不仅是一群弟弟妹妹的长兄,还是我们整个院子里的偶像。小表哥在上小学,一有机会,我就追着和他一起玩耍,捉蜻蜓,斗蛐蛐儿,放风筝......大表姐是工农兵学员,二表姐中学毕业进了工厂。三表姐最美,身材苗条,皮肤白皙,一双含蓄的大眼睛总像是要去掩饰自己的美丽。

     对着荧屏,身心全都回到了过去的时光,儿时的冬季里那呼啸着钻进裤管领口的寒风,那冻得红肿干裂几乎握不住笔的小手,那天真得像冰雪一样洁净透明的眼神,全都童话般永远地停驻在我记忆的深处。

     手机轻振了一下,又有人在上传新的照片。此时的大表哥身形已略显浑圆,脸上皱褶纵横,头顶白发稀疏。旁边是曾经美丽干练的大表嫂,她不久前做了脑瘤手术。小表哥驼着背,平日不胜酒力的他脸上已是绯红一片。三表姐正在给怀里不到两岁的外孙女喂奶,那奶粉还是我替他们从澳洲买的。

     离开北方已经多年,如今那里的冬季也已不再是如此的寒冷。儿时家乡的冬天就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爷爷,慈爱地注视着眼前这温室般稚嫩的南半球的六月。

     下午,天空居然放晴了。水洗过的蓝天清澈而高远,层次分明的白云描绘出天成的画卷,阳光明晃晃地照射下来,仅有的几株落了叶的大树光秃秃的枝叉在雨后的冷风中熠熠地闪着光。悉尼的冬天,原也有着另一番夺目的景象,大片的丛林或是屋宇间,白茫茫尽处是斜阳。

     南方与北方,只是相对地球上不同的位置而言。南半球的冬天和北半球的冬天,也只是概念中的相同季节而已。而南半球的六月和北半球的六月,却又是一个在冬天一个在夏季。莫非,这世上的一切事一切物,真的不过是一场虚幻?山那边飘扬的旌幡,真的只是因为心动?

       夜晚,听着轻吟的歌              

      夜晚,独自坐在虚室之中,没有开灯,耳边传来隔壁友人轻吟的儿时听过的歌。窗外的雨,淅淅沥沥地打在屋顶。歌声和雨声,似乎没什么特别。只是,那歌已是三十年前的歌,这雨已是万里之外的雨。  

      打开窗子,沁人的风已将衣下的肉体吹散。黑暗里,微明的蓝光铺在草地上,一波一波地流向远方。心也在这凝润的夜色中,随着那幽暗的光轻轻飘荡……

      夜呵,你是吸纳了原本由七彩汇聚成的白昼而成的,因此即便是漆黑,也竟然如此的瑰丽。

   好想跃出窗外,融入那静静的暗夜,掬一捧七彩的梦,让轮回不再来。

   夜的胸怀是如此的宽广,使世界变得单纯。它看上去不似水那样的谦逊,因为水虽然可以容纳百川,却只会停留在低处回旋。而夜幕下,无论崇山峻岭,森林险壑,还是浩瀚大海,清流小溪,几乎成了一色了。不过,它其实比水更加的虚怀若谷,因为水在白天是具足了姿态的,而夜晚,却将五彩缤纷的万象,全都收进了漫天的熠熠星辉之中,远远地守望着自己的清影。

      美丽,不是那七彩明媚的专利。美丽,更是这凝重幽冥的夜晚。

      雨渐渐地停了,云的眼睑慢慢张开,露出一只烟雨迷蒙的睛瞳。月亮的目光所及之处,是一汪莹莹的银辉。

      邻居友人的歌声停了,留下那余音袅袅,还有这一览醉人的夜色。

      夜呵,此刻,你瞧见我了么?

                 一条小街

      最近以来越发清晰地意识到,周围许多物品的寿命并非如以往所想的那样长久,比如鞋子,比如筷子,比如电脑,这些东西在我的生命历程中,每每用过一段时间以后,就要在我的注视之下因损坏而被淘汰掉,继而再被换上新的。即使如一盒买来以后一直放在厨房没有戴过的橡胶手套,虽然从来没有用过,但它们也会自行地变旧。这些物品时时提醒着我,无论什么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一定有坏掉的那一天。其实变旧的何止是物品,每当相隔一段时间以后再次见到了熟悉的人,无论是遇到真人还是隔着屏幕,总是毫无悬念地看到他们的面孔已不再是原先的模样 —— 无奈地变得比从前老了。实际的岁月里永远不会有定格的那一刻。

      还有日历,随着年龄的增长,感觉它被撕掉的频率越来越高。同样的一年,在儿时看来是那样的漫长,而今,却觉得如此的短暂,年纪越大,越觉时间流逝的飞快。所谓相对论,即非相对论,是名相对论。世界是被感知的,我们觉得日子过得快了,它就真的快了。

     我家所在小区的那条商业主街,也在不断地更换着自己的容貌。

     对我来说,这条街也已算得上是一条老街了。记得二十年前刚搬进小区的时候,每次步行到火车站,都要经过一段狭窄的土路,路的北侧是区政府办公楼和图书馆,临街一面高高的墙壁上绘制着巨幅图画,上面画的显然是这里早期的街景:街道两旁是低矮古旧的欧式建筑,马路上行人稀疏,几位穿着大衣手持拐杖的先生缓缓而行,两名身着长裙戴着花帽的妇女,其中一位手牵穿着长衫的儿童正走向一个店铺,一辆带着顶棚的马车迎面驶来,整条街被覆盖在淡蓝色的天空之下。那幅画显然经过了画家的特殊处理,看上去就像是罩上了一层黄色的滤光玻璃,使得那街景更增添了几分古雅的气象。

     小路的南侧是一排密密的灌木林,将市政建筑与对面的一个露天停车场隔开。小路的尽头,便是那条商业主街了,说是主街,其实很短,街两边的建筑、门面多保留着欧式风格,所有商铺,包括两家银行,一律总是懒洋洋地趴在那里,漫不经心地注视着往来的行人们。那时候小区的外来新移民还很少,商店的门脸也都不大,除一家干洗店是一对亚裔夫妇经营着,多数店主人和店员都几乎全是清一色欧裔血统,书报店、鱼和薯条店、炸鸡店、咖啡店、面包店、蔬菜水果店、肉店、海鲜店、药房、杂货便利店、布料服装店、修鞋配钥匙店、市政厅的社区服务站等,依次排开,敦厚而不事张扬地开着业。在差不多是马路中央的位置,耸立着一座精致的小教堂,更使得这条街道散发着古典的西式风情。就连火车站建筑下那间神秘的用大块墨色玻璃遮盖、看不到里面的情景、没有招牌的门脸,我也是很久以后才弄清楚那原来不过是一间酒吧,真不明白店主人为什么如此的遮遮掩掩,像是害怕有顾客光临似的,白占了小区最繁华地段的一处黄金位置。

      然而正是这样的一条小街,塑造了我们这么一个小区,它彰显着一种性格,沉淀着一种文化。当我在傍晚时分,来到小图书馆的楼上,隔窗看那渐渐西沉的落日泛起的红霞,笼罩着小区的街景时,我便融入在其中,和小区彼此相拥。待到华灯初上,已经关了门的商铺们却更加显露出风采,使得一个浸润着欧式情调的玲珑小街韵味十足起来。

      如今,街还是这条街,但已经大变了模样。占据繁华位置的布料服装店没有了,代之以一家泰餐馆;杂货便利店没有了,代之以一家亚洲超市;鱼和薯条店没有了,代之以一家Subway快餐店;那间修鞋配钥匙的小店远远地挪到了偏僻的地方。其它店面也都面目全非,平均三五年就要更换一次主人,很多店的名字也已更改过多次,有的招牌上还增添了英文以外的文字,不止一家的门脸外观也进行过翻修,真是越改越混杂,越改越失去了原有的味道。

      这样的变迁,在给人带来些许遗憾的同时,也有诸多令人欣慰的地方。火车站下那间神秘莫测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小酒馆,如今已换上了全透明的落地大玻璃,里面的酒吧、各种赛事的TAB显示屏一览无余,门旁大大方方地竖起了”XX TARVERN”的招牌,到了晚上,招牌周边还亮起了一圈闪烁的彩灯,和酒吧间里面的灯光交相辉映,吧台上三五人群细啜慢饮,使得这里从原来的一个了无趣味的死角焕然变成了一处吸人眼球的好景点,给整座火车站平添了许多魅力。

      那条通往主街的小土路已被扩建成宽大的柏油马路,灌木丛也被砍伐干净,其后的停车场上建起了拥有一百多套公寓的商住结合的现代化居民小区,东、西、南三幢大楼将小区围起来形成一个小广场,小广场的正面和一侧树立着两座名人雕像,其中一座便是华裔传奇武侠李小龙之像,雕像的旁边修建了一湾人造小溪,原来市政厅旁边的小图书馆堂而皇之地搬进了南面大楼中的高尚新居,楼下一层各国风味的餐馆一家挨着一家。柏油马路两侧种植了好看的小树,每棵树旁的地表面还埋上了不同颜色的彩灯,夜晚来临时,彩灯映照下的树影流光溢彩,将整个街道点缀得如梦如幻。

      旧街已经逝去,新街应运而生。现在想来,我刚搬来时的这条街的景象,原也该被画到墙上了。

      比起世界上的许多国家,澳大利亚已经算是节奏很慢的地方了,即便如此,变化仍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短短二十年的时间里,在我家小区这条街上就已上演了成、住、坏、空的许多次轮回。以我凡人的眼光看来,时空真实不虚,运动无处不在。万物皆如冰雕一般,短暂而不可永存。

      我常常这样感叹着光阴的流逝,宛若对时间的一路祭拜。一条街的变迁,一段人生路。

   邻居芙劳拉                                                

      邻居老太芙劳拉,是早年从新加坡移民来澳的华人,个子不高,短头发,圆脸,看上去是属于比较有文化素养的那类精致老人。她腿脚不好,但每次遇见我们几家华人街坊总要驻足聊上大半天,甚至大老远地扬起手臂招呼着让人过去,或者她过来,全然不顾对方是否有急事要办。她似乎生来就是个退休老太,生活中从来没有比聊天更要紧的事,我因此平日里很怕遇到她。

      我家所在的小区毗邻一片由政府设立的植被茂密的自然保护区,是一块在城区当中相对偏僻的地方,正因如此,这里有了这几条闹市以外难得的宁静街道,这里的房屋大都还是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老房子,大概是受环境的影响,常年居住在这里的人们性情温和,有不少高龄的长寿老人,芙劳拉即是其中的一位。几个月前的一个周末,我在院外修剪树枝,干得正起劲时,忽听得背后有人说话:“在修Garden呢,这么勤力。”听出是芙劳拉的声音,我冲自己做了个鬼脸儿,只好停下手中的活计,陪着笑转向她,心中暗自提醒自己要耐心些。她站在马路边上,一副只是路过打个招呼马上就要离开的架势,不用我插话,一个人滔滔不绝地从Garden聊到房子,又聊到装修,再聊到房价,从而聊到邻居,聊到小区……其间我只是找机会提醒她往路边靠近些小心车辆。她身体向前挪了挪,一只脚搭在路牙上,用手轻抚着膝盖部位,想必这便是她那条有毛病的腿。之后她继续聊,将时间退回到了两三年前,甚至更远,聊疫情,聊封城,聊打疫苗……

      她虽然是个讲国语的华人,但用词和语气显然不是我熟悉的从大陆或台湾来的那些老人,而是在我年青时非常崇拜的那种回到国内投资或任职外资企业高管的归国华侨的口音,这也促使我对与她的闲聊有了多一分的耐心。

      老实讲,我现在做的修整Garden的活儿,还是受了她的影响的,因为我经常见她在自家矮墙内外,拖着一条不大灵便的腿,弯下身子除草。她家和我家斜对着,处在一个十字路口的对角上,房子两面临街,因此墙外的草坪比别人家多出一倍,在那样一片很大的草坪上,这个小老太的身影显得单薄而无足轻重,让人感觉她若是再把身子降低一点,人就差不多要和墙边的低矮的植物一样了。然而她一直坚持着,就像一只小兔,无论晨昏,只要一有机会就来到那片草地上,咀嚼采撷来的食物,或是不停地刨坑,经营着自己的洞穴。

      就这样阳光下我们相对站着至少有半个多小时了,我的头上被晒出了汗珠。我索性把工具仍在一旁,望着她那没有倦意又仿佛自说自话的神态,一时间居然感觉有些温馨起来,在这因长达三年的疫情肆虐中已经习惯了宅家独处的日子里,如此长时间热闹的聊天显得相当的美好。

      芙劳拉是和她丈夫住在这里的,两个女儿都已结婚在外面单过。和附近其他几对老年街坊一样,无论是洋人还是华人,平时很少见到老先生们来到外面,在小区活跃着的总是这几位老太太。人到了这个年龄,身体上需要从外界汲取更多的能量,比如晒太阳,内心里却需要向外界输出更多的积累,比如现在的芙劳拉。

      芙劳拉和丈夫过的是二人世界,但与年青人的二人世界不同,他们没有了对未来生活的憧憬。面对相依相伴了几十年的彼此,语言已显得多余。在他们那方寸之家里,有的全是岁月的沉淀,包括他们的容貌、举止、眼神……如今,他们已经活得相当从容了,就像眼前的芙劳拉,她那滔滔不绝的唠叨完全是一副旁若无人的神态,对周围的一切没有丝毫的顾忌。她面对的已经远不止我一个人,环境中的所有事物,这条街道,这片房舍,树上的鸟儿,花间的蜂蝶,都成了她倾诉的对象。每每谈及近期发生的事时,她显得对自己的记忆不是那么自信,总要加上一句“我记不大清了”,而当提到相对遥远的从前,她却记忆犹新,思维敏捷。小区的变迁,邻里的更迭,各家的轶事,乃至华人与洋人的文化融合,家国大业,世界风云……都从那张不知疲倦的略显干瘪、周边布满了细细的竖型皱纹的嘴唇里倾倒出来。我惊异于她谈话内容的丰富与生动,觉得自己也成了周围景致中的一个物件,和身边的房舍院墙、花树虫鸟们一起聚拢过来,成了芙劳拉的忠实听众,就连天上的云,也屏住呼吸,停止了移动,以它那晶亮的目光注视下来。此时的我觉悟到:人生真的很美好,世界值得欣赏。

      她从未和我谈起过有关宗教方面的事,也不知道她是不是信奉上帝,但我一直觉得她该是一名基督徒,她的性情已经与这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安详而平和,她对周围的人和事从无抱怨,有的只是善意和包容。我在想,假如耶稣的十二门徒中有一个女弟子,应该就是她了。《圣经》里说:“寻找,就寻得见;叩门,就给你开门。” 她在向周围人敞开心扉的同时,也似乎在寻找着一条救赎之路,好让所有人均得平安喜乐。

      那次会面以后,我和她相遇的次数忽然变得越来越少了,也不再见她弯腰在屋外除草的身影。后来得知她先生不久前去世了,她自己的腿脚也越发的不灵便,联想到近几年街坊里其他两位独居的老太太一个被孩子接走一个进了养老院,不由得心中升起惦念。好在她的一个女儿也住在悉尼,此时应该是住到女儿家去了。

      再次来到外面修剪树枝时,抬头看到芙劳拉家那幢安静的房子,怔怔地思忖了半天,竟想不起以往她都对我唠叨过什么来。

             马路对面的街坊

      吃过早餐,我端着一杯咖啡,如往常一样来到写字台前。隔窗向外望去,马路对面的街坊Peter已经在自家门前忙碌着。他是个希腊裔,圆脸、体型滚圆,是非常健壮结实的那种。望着他那躬身干活的身影,不知为什么,常让我联想起耶稣的门徒Peter,他虽然不像那个Peter以打鱼为生,但也像个木匠,总之属于那一类的人。他从未正式向我介绍过他叫什么,挺长的名字里好像带有一段类似于“Peter”的发音,我于是便叫他Peter,他不曾否认,但也不曾给予过肯定。他也从来没有问过我怎么称呼,平时打招呼也是有事说事,没有叫过我的名字。总之,这是一个淳朴的直来直去的人。他应该是做装修的,自从搬来我家对面,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自己家的房前屋后忙碌着。几年来,已经使那个老旧的红砖房子焕然一新,变成了一栋白墙黑瓦的二层小洋楼。他家那个斜坡型的小院,从前被一棵巨大的松树遮蔽,阴暗而杂乱,现在也经他雇来大吊车,砍去大部分树杈,使小院置于阳光之下了。在面朝马路靠墙的高处,搭起一个露台,露台下面,还建了一个游泳池。

      眼看着对面由一个比我家还显老旧的庭院,几年间变成了一座带有露台和泳池的现代别墅。相形之下,我这个一介书生半点无用的人就像身后的老屋杂院一样,没处躲没处藏的。

      十几年前我们刚搬过来时,对面街坊是一位洋人单亲妈妈,她带着三个孩子,孩子们的年龄都还很小,老大是个男孩,六七岁的样子,常在马路上骑个小自行车玩耍。那年轻母亲看上去普普通通,长方脸,黄褐色的头发有些蓬松,声音略显沙哑。她人很开朗,初次见面就大声地和我们打招呼,大方地自我介绍说她叫Kylie,我也赶忙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以后的日子里,每次遇见,她都是热情地呼唤着我的名字,说一些今天忙什么,过得怎么样一类的问候的话。她开着一辆旧车,整天忙碌的似乎就是为了三个孩子,对孩子讲话的声音也很大,但在我的记忆中不曾见她发过脾气,总是一副顺天由命的乐天模样,给人印象是很朴实的一位妇女。她家房子的年代和我家的差不多,是那种红砖的老房子,有两层,底层是双车位的车库,楼上是居住区。院子里的大树因为枝叶过于浓密,使得大半个院子常年没有阳光。那时我们的孩子也小,正上小学。我呆在家里的时候,就是看着自己的两个女儿和她家的三个孩子在眼前晃,逐渐地长高、懂事的。一晃七八年过去了,我的大女儿高中毕业上了大学,而邻居家的老大则从TAFE毕业成了一名管道工。她家的经济状况也明显好了起来。可就在那时,有一天,她面带忧伤地告诉我,他们要搬走了,房子是租的,主人通知她要卖房了。

      搬家在澳洲是常事,我们移民出来以后,自己也搬过很多次家。然而这一次对面街坊的搬走,还是让我的心里难过了一回。一个朴朴素素、认认真真过日子的温馨之家,就这样被迫搬走了,要去经历又一轮的奔波、磨合,希望他们以后的日子照样过得好好的。

      那之后的一两年里,我又在附近商店见过Kylie几次,她告诉我他们在附近租到了另一处房子。再后来我们就再没碰到过,想必他们又搬了家,去到更远的地方了。抑或因为孩子们都逐渐长大参加了工作,他们自己买了房子也未可知。

      Kylie一家搬走以后,对面的房子空了一段时间,不久门前就竖起了大广告牌上市了。不时地,就有地产代理带人来看房。那时,悉尼的房市正值新一轮上升期,非常火爆,房子出售比较容易,听那代理讲,有几个潜在买家竞争得很激烈,最终剩下特别想要买这栋房子的两家,像拍卖一样在竞价,胶着了一段时间以后,一方终于放弃,最终胜出的一方,就是现在的街坊Peter家,以当时的最高价将房子买到手。

      Peter一家也是一个四口之家,两个女儿很小,就像我们刚搬来时我的两个女儿的年龄。后来从Peter那了解到,他本人是希腊裔,太太是埃及裔。我对于地中海沿岸那一带国家的民族状况不是很清楚,猜想虽然他们来自不同的国家,但没准儿属于同一个民族,或者至少是相似吧。

      看上去Peter没有固定的上班时间,他像只蜜蜂一样不停地飞来飞去。刚一搬来就给他们的房子和院落动了大手术。他人也很热情开朗,我这种内向型的华人矜持的性格显然使他不大习惯,但还是常和我打招呼。我们那时经常地请一些华人朋友来家里做客,在小院里烧烤或聚餐,特别是逢年过节,有时候来的人很多,聚会结束前总要在院门外照一张大合影,每当此时,只要Peter在家,他都会跑过来主动帮我们照相。

      平日里我们两家交流的并不是很多,但他们似乎认定我家孩子在学业上很优秀,好几次Peter都追着我或我的太太,要请我们的两个女儿辅导他的女儿们的功课,还说愿意付钱。大概在他们这些异族人眼里,华人子女天生就是学习的材料。遗憾的是因为我的两个女儿平时都很忙,才没能如愿。

      新冠疫情发生以后,我便在家中上班,隔窗经常看到Peter在自家周围忙碌,眼见着他把一个老旧的红砖瓦房,变成了现在的乳白色二层小洋楼。常常被电脑上的工作搞得心力交瘁的我,看着Peter那一副自得其乐不知疲倦的模样,听着他手中的各种工具发出的鸣响,好生羡慕。

      在这期间,他们的两个孩子也在长大。他们刚搬来时,两个女儿还很小,大的也只有四五岁的样子,小的还在学步阶段。因为常看到他们夫妇每天把两个孩子接来送往地忙碌,注意力也不曾落到那两个孩子身上,只记得其中的一个不知是谁很爱哭,而且声音很大,持续时间也长,是特别倔强的那种,这恐怕也是由于他们的民族基因使然。

      最终让我家孩子辅导他家孩子的心愿没有成为现实,而一晃好几年过去了,就在这光阴流转之间,他的两个女儿也很快地成长起来,她们都先后上了小学开始读书。这期间我们自己的两个女儿也都先后进了大学,又从大学毕业,走上了工作岗位。再提给他家女儿做辅导的事,也就显得没有必要。因而我对于Peter,总是怀着些许歉疚的,这歉疚不光是因为辅导功课这一件事。Peter属于地地道道的劳动人民,性格外向,说话直来直去,搬来后不久,就和四周街坊邻居都熟络起来,对我自然也不例外,曾多次邀请我去他那翻修一新的院子里和他请来的亲戚朋友们一起喝啤酒吃烧烤,而我竟然一次也没答应,从未踏进过他家的院门。我自知像我这样内向而又时常瞻前顾后的书生性格,不容易让人接近,对这个异族的Peter来说肯定更是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之间非但没有亲近起来,反而变得有些疏远,平日里碰上时也仅限于客气地打个招呼而已了。我知道,造成现在这样的局面责任全都在我。

      今天,Peter家院门外不知何时又堆了一堆木头,他正在用电锯锯木头,那声响就像他家那条小狗的叫声,高亢而充满活力。有的人身体文弱,头脑却从来止不住思考,而有的人头脑简单,身体却从未停歇,Peter就是这么个手中永远有活计的人。

      “良田万顷,日食三升;大厦千间,夜眠八尺。” 对于Peter而言,他显然没有万顷良田,广厦千间,也没有什么宏伟的事业,对面那个二层楼的小家,就几乎是他的全部世界。自从搬到这里,看他忙忙碌碌的十几年了,从未停歇,那就是他的生活的全部,生命的全部。他的小院房舍成了他越来越漂亮的家,他的脸上也散发着越来越自信的光,洋溢着越来越幸福的笑。

                          装 修

      我的朋友,也是诗人。干了十几年的装修,却不曾见他有过关于装修方面的文字。而我,仅仅因为家里后院和厨房翻新,而且是请人干的,却有了一次刻骨铭心的经历,一定要记录下来的。

      我家后院不大,原本小巧精致,富有希腊风格。可是因为日深月久,已经破旧得不成样子,腐朽的木墙残缺不全,覆盖了小半个院子的遮阳顶棚,也被经年的大风吹坏了,棚盖被掀掉一半,几根木梁落到地上,花园内杂草丛生,那些好看的花卉却被排挤得萎缩下去,让人不忍观瞻。好好的一个惬意清幽的休憩之地,如今连落脚的地方都难找了。

      有人说中国人虽善园艺,到了国外因着安身立命的需要,终日里奔波操劳,回家后便连割草的活也极不情愿做了,我对此是丝毫不存辩解之心的。我家院前屋后的草坪最是有辱斯文的地方。我们一家就这样在如此的环境中长久地居住着,也坦然地迎来送往了许多客人,有的甚至是远涉重洋而来的家乡的亲友,每逢此时,我总是以“土澳乡下的草居”来为自己开脱。然而毕竟,内心里不时的依然隐约闪烁出想要效仿斯文的渴望。

      于是乎下了决心 ——装修!

      真的装修起来,可不是定什么价干多少天那么简单,这院房也是有血有肉的,专业师傅只负责开刀整容换器官上药缝伤口,其余的琐碎情节他们是不管的,细致的清理收拾都要由自己来干。从来四体不勤的我,有时候揪一根草,就能把我全天的力气耗尽。

     装修期间,钱已然不是钱了。永远有意想不到的缺口,随时都会发现有新的地方需要补救。开始时内心里还铭记着预算的底线,随着那底线一再的被突破,到后来干脆把账本扔到一边,买什么也不再询问价格。

      房子尚且如此,何况人乎。怔怔地站在院当中的我想到了躺在医院里的病人们。

      院子终于初具规模了,我居然心血来潮:一不做二不休,继续翻修厨房!可想而知,我身体里全部的几十万亿个细胞们经历了一次怎样的磨难。

      为我家装修厨房的是位林师傅,我原本不认识他,可他来我家报价时我们一见如故。他是个温州人,举止谈吐中透着令人叹服的精明与干练,看得出他的确经验非常丰富,而且还有艺术素养,所以我们一拍即合。装修期间更是配合默契,益发的彼此欣赏,也因此使得我们厨房翻新的效果非常好,他对我提出的每一个设想几乎都是赞叹不已。当新厨房初具规模时,果然不同凡响,我们全都欣喜异常。林师傅对自己的作品表达出由衷的满意,他说等工程完成后,要录制一段小视频,作为样本演示给他的客户们看。那时候我甚至觉得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了。

      可是不久就发现,林师傅繁忙起来,对我家厨房的工程也渐渐显出冷淡,他大概同时接了不止两三家的活儿,来我家的时间越来越少,间隔也越来越长,无论怎样催促,也要隔它一两个星期才过来一次。来了也是越发的草草收场的样子,甚至没有彻底完工就宣告结束了。失望之余,我们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又拉开了。虽然明白林师傅这样做也是为了他的生计,这大概就是做装修的常态吧。我内心里美好的渴望就这样被生活的现实打破了。我只好怀着遗憾,重新操起对待陌生人的口吻公事公办地表达了我对工程的不尽完美的遗憾。

      林师傅在我家干活这段时间,就像是一颗石子在水面激起的涟漪,完工之后,水面便又回复了平静。装修的是房子,也是自己。一辈子当中,怎么也要经历几次。但平时注重保养维护,远胜过迫不得已的大修吧。

                       养 鱼

      人们都说玩物丧志,因而成年以后从未敢“丧志”的我,一直无暇抚弄花鸟鱼虫这些东西。对于养鱼,还是孩童时期有过的经验。那时候城市里人们的日子刚刚开始好过些,近乎实现了温饱水平,一些追求生活品味的消遣爱好的活动开始在邻里亲朋们中风行起来,养鱼即是其中的一项。那时我刚上小学,也养过不少观赏鱼,先后有热带鱼、燕鱼、金鱼等。记忆中最难忘的也是儿时最后一次养的,是两条硕大的金鱼,它们是我的表哥送给我家的,其中一条是肥肥的那种,晶莹的白色表皮上布满了深紫色的花斑,头顶一团朱红色的肉冠,游起来不紧不慢,给人一种雍容华贵的感觉。另一条是深棕色的,两只鼓眼泡,长长的尾鳍有身子的两倍长,看上去大气又洒脱。不幸的是,那条红冠金鱼几个月后就死掉了,只剩下棕色长鳍一条,陪伴我们很久。

      后来,在一个夏天的夜晚,唐山大地震发生了,我家在天津,灾情也相当严重。自从地震当天全家人逃出筒子楼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曾回去过,混乱之中也把养在鱼缸里的那条金鱼忘了。直到冬季的一天,回老屋取东西时,赫然看见鱼缸里的水大半已经结冰,可那条大金鱼依然在半冻的水中扇动着双鳃 - 它还活着!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我生活在了悉尼的一个小院内,时过境迁,虽不至于已是“白首归来种万松,待看千尺舞霜风。”的年岁,却也有了数载一去如风雨,流年偷换的嗟叹,开始琢磨着做一些怡情养性之事,努力使一颗心回归到如清净洁白的沉璧一般,置于秋水,细品人生况味。于是在朋友的影响下又准备养些鱼了。

      来到水族店,望着那林林总总的各样鱼儿,忽然有些胆怯起来,实在缺乏信心能够养好它们。于是先买了两条小金鱼试养,挑了一条胖鼓鼓的身上布满了红、橙、黑三色花纹的小金鱼,一条身体下半部和尾鳍都是纯白,上半部鲜红的长相接近鲫鱼的小鱼,后来了解到它属于草种金鱼。显然,它们不是什么名门贵族,鱼类之中,这样的金鱼是最普通不过的了,实属鱼里面的草根阶层。可是想一想,我自己还不是人类里面的草根吗?有什么资格嫌弃金鱼呢。每到一处水族店,见了那些颜色绚烂、外表华丽、姿态高贵的鱼种,我总是不自觉地相信多半我是养不好的,因此就像看房子时遇到了豪宅,总是绕开走。

      买来的虽是两条普通的金鱼,养在球型鱼缸里却也为斗室平添了一种美丽。妻子给它们起了两个朴素的名字:小花和小红。小花雍容而高冷,小红飘逸而倜傥。小红很厉害,既是来自草种,就没必要假装绅士,性情好比它身上火艳艳的红色,不久就成了鱼缸里的主宰,经常追逐着小花嬉戏。

      都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就连庄子也讲过“相忘于江湖”的话。可是自从养了这两条金鱼,对于之前的认知颇有些怀疑起来。那鱼儿从开始时一有人影出现便四处逃逸,到现在见了我就急切地冲着我做吞食状,分明已经把我记住了。我不禁诧异,难道这是对前世的回忆?因为鱼也是生命,它们的前世说不定也是人呢。

      熟悉了以后,每当清晨我出现在鱼缸附近,两条小金鱼便立即冲上水面,眼睛瞪得大大的,小嘴有一多半已经越出水面,快速地张合不停,弄出“叭叭”的响声。我猜它们要是再长大一些,没准儿就会跃出水面撒欢儿吧。

      显然,这两条小鱼还很年轻,应该尚处在童稚阶段,这从它们那天真的眼神中就能看出。说来也奇怪,面对世上那些千奇百怪的动物,无论它们长成什么模样,身体有多么庞大或多么细小,从它们的眼神里,总能分辨出它们是幼崽还是成年动物。或许那童真的眼神里还存留着从天外带来的信息也未可知,令我们俗人也都一眼就能认出或是回忆起前世的种种。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更是那诸天宇宙的窗口。

      养鱼的初步成功,使我的信心大增,索性学着网上视频在后院建了个迷你鱼塘。对于我这样一个平日里四体不勤的人来说,挖坑、除草、搬石头、采购……看似很小的一个工程,也干了个昏天黑地,搞得我一个多月不知肉味,不提也罢。待鱼塘建成,水泵、浮萍、池边花草等一一就位,效果出乎意料地不错,又在鱼塘周围堆放了不同颜色大小的岩石,分出层次感,池中的小太阳能过滤器不时地吐出一串串气泡,并且有节奏地发出细碎的声响,我竟然将网上的鱼塘成功地搬进了自家小院!

      得意之余又去买来五条小金鱼,我把其中四条放进了鱼塘之中,将一条全身黑色鼓着两只大眼泡的小金鱼放进了室内的鱼缸里,想着给小红和小花多个伙伴,也给整个鱼缸添些色彩。没料到小红见来了生鱼,很不高兴,一直追着小黑不放,还不时地用嘴去啄咬小黑,那架势显然与对待小花不同,并非玩耍,而是决意要把侵略者赶出鱼缸的劲头。小黑本来是挺温顺的,但经不住小红的穷追猛打,狼狈地到处躲避,一窜一窜的,疯了一般,已经不像是一条正常的鱼。我见势不妙,赶紧把小黑移出了鱼缸放到院里的鱼塘之中。

      销售界有个说法:要想钓到鱼就要有鱼的思维。我体会:要想养好鱼也要有鱼的思维。

就在我撰写此文的时候,那几条小金鱼已先后在我家落户一两个月了,身体都不同程度地长大了一些。

      玩物并非丧志,“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这是东坡先生留给我们的建言。人生如镜,心如镜,其实,养鱼养的也是自己,养自己这一颗心。和这些小生命为伴,也正是向它们学习纯真率性的好机会。比起它们,人类实在应该感到惭愧。

            岁末心语                                  

      时值南半球的盛夏,草木日渐葱茏,就连空中的飞虫,地上的蝼蚁也多了起来,打头碰脚的,热闹非凡。恰逢圣诞季节来临,兴奋的人们开始纷纷地奔走忙碌,小年轻们则是白天晚上马不停蹄变换着装束去赶赴各种场所。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又遇到创纪录的四十几度的高温天气,把个节日氛围更是炙烤得火热。而对于一向不大擅长应对热闹场面的我,却像是得到了一段稀有的独处时光,在这正在以加速度的节奏蒸腾变化的世上,停留在原地,落得个没人搭理,过上几天清净自省的日子,也蛮好的。

      过去,自以为曾经历过一些沧海,可以坦然面对孤独,甚至于享受它。但一度的,当孤独真的来临时,却发现自己并不能从容淡定下来。周围乃致这整个地球上热闹哄哄的一切,已使人无处可逃。原以为这诺大地球上其它地方出现的动静,与渺小如蚁的我并没什么相干,然而事实却是,如今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里发生的事情,无论好事还是坏事,其效应都可以被放大从而波及到自己。地球其实就是一个飘荡在太空中被一层氧气包裹密封了的小小悬浮体,其上的任何一只蝴蝶扇动了翅膀,在别处都会引发一场大的风暴。如今的蝴蝶们繁殖力如此旺盛,数量如此之多,使得每个人的头顶上永远是劲吹的狂飙,脚下永远是汹涌的巨浪。蝴蝶命短,有的终其一生都只能栖息在拥挤的蝶群当中,身不由己地跟着同类一起扇动翅膀,因而不同代的蝴蝶刮起的飓风也是五花八门,并且短暂而疯狂。许多乱象,乱得让人瞠目结舌。刀郎如此优秀的新歌辑呈现出史无前例的收视狂澜,引发了全球震荡,粉丝群数以亿计,其热度却也仅仅持续了两三个月,颠覆了传统的音乐现象。刀郎热和眼下的东方甄选事件之间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又充斥了诸如因为几个小男孩儿的演唱会整座城市的婚纱店被一扫而空,日本核废水开始倒进大海、以哈冲突、俄乌战争的持续、难民潮、英美意欲将他们的核垃圾运来澳洲的传闻等等,令人应接不暇。这些看似与我无关的事件其实都影响到了我,居高不下的通货膨胀,持续增长的官方利率,此起彼伏的罢工潮,日益推高着生活成本,全都实实在在摆在了眼前。还有那些被一群人精心培育出来的AI们,也开始日渐发育成熟,在以指数生长的速度全方位地向人类渗透,使得谁都不再有信心肯定自己的哪一部分是属于从娘胎带来的肉身,哪一部分是属于AI生产出来的程序了。

      终于明白,人才是更确切意义上的蝴蝶。这结论早在两千多年以前的庄子就已经给出来了。

      面对这纷繁混乱的世界,每天在餐后坐下来的时候,竟常常不知道要做些什么,从哪里做起才好。现代人早已被生活琐事所绑架,沉重得根本无法放飞自我。时间长了,只有放弃梦想,生活便如一潭死水,再无浪花,心也就越发的孤独了。这样的孤独,已经成为全社会整体性的孤独,使整个世界笼罩着一层莫名的忧伤。

      常有人说优秀的人以独处成就自己,这恐怕也是针对当下情势而言。从前不是有句话叫时势造英雄么?没有风云际会的大场面,哪来振臂一呼的出世英雄?但如今,世界过于喧嚣浮躁,个个可以自扮英雄,搞得多少曾经庄严神圣的称谓都成了贬义词。因而许多人才有了自我提升、潜心修炼的向往。这样的回归免不了伴随着因寂寞而带来的伤感,但对于真正关注自己的人来说,这种伤感实际上也是一种享受,它像一条悠长的河流,流淌在心中,蜿蜒曲折,看不到尽头。河面上不光有哀伤,也有风景,时常让人沉浸其中,凄美绝伦。

 

所幸的是,尽管世界上每日都有新的苦痛袭扰,新的灾难发生,新的荒唐登场,圣诞新年还是如期而至了。恰是借着圣诞的当儿,在所有事情都闪开一条路让给了节日的时候,才得以拥有了这难得的偷闲机会。

      适逢阴雨降温天气,细细的雨点打在车窗之上,砸出了满心灰蒙蒙的落寞。漫无目的地将车子开到了大型室内用品商场Ikea门前,顺着地面上的指示箭头,随着人流在里面曲曲折折地溜达,看着满大厅新颖舒适的各类家居产品,心情舒展了一些。这时从身边走过一老一少两位洋人妇女,年轻的也该有四十几了,年老的至少七十开外,她正在向中年妇女借着圣诞的话题大声说笑着。平日里见到的这样一类老人不在少数,他们的性情豁达至极,开朗到生活中似乎再没什么可以使他们发愁的事,谈吐也便自然地诙谐起来,常常妙语连珠且有惊人之语,无论谁和他们在一起时总会烦恼尽消。现在她旁边那位中年妇女即是如此,被老太太逗得朗声大笑着,并且也超常发挥,好似一位说相声的捧哏高手,恰如其分地将快活的氛围推到了高处。最近的电视新闻里讲,澳洲人的信用卡里人均欠账是两千多澳币。华人是很少透支信用卡的,因为它的利息最高,可见洋人欠的钱相对就更多,然而快乐与否和财富的多少并不成正比,这是从他们祖上传下来的基因决定的。我也被那两位洋人妇女感染了,一时间对自己之前的沮丧心情深感纳闷起来,暗地里嘲笑自己活得如此的不通透,竟还以淡泊清高之士自居。

      生命是短暂的,那一老一少两位妇女年龄的差距,只是光阴一瞬而已。或许在她们此刻的内心,各自面对的,依然是数十年前一位年轻貌美的母亲和一位童稚天真的少女亦未可知。这节日,更是那时光隧道中一闪即逝的一颗流星罢了。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人生苦聚,并非究竟,它不过一季花草,此岁过后即为来世。盛衰荣辱,转眼云烟,还是珍惜当下,过好充实的每一天,看书、运动、上班、写作,不断给生命注入养分,主动地去消化时间,有的忙呢。蝴蝶也好,人也罢,任他们去扇,去折腾吧。

      年终前应景留下几段文字,权作辞旧迎新之随想。

          淡淡咖啡香

     最近以来,每天早餐后喝一杯咖啡成了我生活中的一大享受,于是,天复一天,月复一月,咖啡便成了我对下一个白天的期盼,一种让自己按时吃早餐的理由。

     早餐之后,无论是工作还是读书,忙碌还是闲暇,等到一杯香气四溢的咖啡喝完的时候,不觉间那一个上午的时间已经过去大半,作为生命中的这一天的全部意义似乎也已完成了大半,隐隐的内心里便又开始期冀着明天的早晨了。就这样,我生命中的时光便如水上的浮萍了无痕迹地流失着,那一团飘渺的仅仅持续了数分钟并且渐渐淡去的薄雾,提醒着我人生不过像这杯咖啡的香气,纤弱如斯。

     无论我们怎样感叹时间的流逝,时间还是无时无刻不在流逝着。然而假如我们再不去回首往事,而是始终地放眼未来,将目光聚焦于将来的某一点时就会发现,那一点,便似乎是唯一可以静止不动的,任凭周围的大千世界如何的瞬息万变,它正停在那里等待着,等待我们渐渐地接近它,开始时会觉得接近它的速度很慢,随之逐渐加快。当目标已在可及的范围之内时,我们便会发现自己正在以加速度的方式逼近那一个时间点。与那一点的相遇,也不会是平和轻柔的,而是呼啸着一掠而过。但毕竟,在没到达那里之前,它是静止的,是可以让我们期盼的!

     有句老话叫“望山跑死马”,意思是遥望着一座高高耸立的山峰,感觉似乎不是很遥远,但若想到达那里,往往可以累死胯下的跑马。在城市长大的我,因为不曾见过山,从小对这句话的含义并无很深的理解,直到上大学后,随一班同学去山区旅游,方才体会了它的妙义。从市区到山区景点,开车需要数个钟头,一路兴奋的我们在大巴内围成一圈打扑克,随着城市的楼群渐渐退去,消失在视野中后不久,突兀的,前方赫然耸立起一座高山。山上虽有绿色,但主调还是灰白相间的岩石的色彩,俨然一幅巨大的天然水彩画。我们愈加的兴奋,欢呼着以为快要到达目的地了。这时,有经验的同学冷静地提醒我们:“别急,还早着呢,俗话说‘望山跑死马’。”果然,那幅横亘在前方的水彩画,好半天似乎没有一点变化,灰白相间的山体,绿色点缀的山坳和缓坡,不增也不减。失望之余,我们又打了好一会儿的扑克。曲折回转中,车两旁村舍田野的景色飞速闪过,抬眼时有时竟然望不到那座山了。又过了一阵儿,大巴才终于开到了大山的脚下。原来刚才在车里看见的“岩石”们,其实是一簇簇直指云天的悬崖峭壁,经络一样的灰色岩棱和山脊,分布于裸露的肌肤般的白色岩壁之上,恢弘而伟岸。整座山就像是一尊顶天立地的大佛,慈爱地注视着我们这一众渺小的过客。此时我们乘坐的旅游巴士已经一路飞驰了好几个小时。我们庆幸不是骑马而来,否则真有可能跑不到这里。

     我们的脚步虽然落在了山上,歇息下来,可是时间却不曾有过刹那的停留,催促着我们赶快爬山。很快我们便大汗淋漓,只有少数人登上了峰顶,看到了落日。随后我们又气喘吁吁地开始下山,陆续回到了大巴之上,匆匆地往回赶。

     许多年过去了,时间始终在我们的生命中增加着年轮,掠去风华,那向着大山一路奔驰的经历还时常浮现在我的眼前。我们为自己设定的人生目标,就像是那座高耸的山峰,我们自己,就是一匹跑马,我们的人生,就是脚下与山之间的一段路程,多少人直到累死也没有抵达他们想要到达的地方。

     生活当中,因着心中的目标 —— 前方的那座山,多数人在途中没有闲暇去左顾右盼,欣赏四野的风景,甚至不会认真地去结交几个同样赶路的人,因而多数的人们越活越孤独。

     人生即是一个不断等待、不断相遇、不断错失的过程,从几秒几分的短暂等待开始,之后便是几天、几月乃至几年的期盼与展望,直到等来整个人生的完结。而所有的未来,都终将到来,并成为过去,一切均无可把握。许多人因此便放弃了追求,索性将生命放任地挥洒于天地之间,任时间的洪流汹涌而来,又奔流而去。而那无可把握的时间飞逝却成了另一些人奋进拼搏的动力,他们努力着要用有限的生命迸发出无限的光彩。

     时间如流,心亦如流,过去、现在、将来皆不可得,一切均在刹那间生灭。生命之中,真的有什么比喝杯咖啡更重要的吗?

     春天到了,到处是袭人的气息。久窝室内苦苦冥想了一天的我,就像一个初愈的病人,感觉仿佛刚刚获得了重生一般,虚弱而好奇,就连远天夕阳下那壮丽的云层,也让我为之大吃一惊。原先冥想中的自己,似已进入那忘我的了无一物、本相齐一的境界,正所谓形如槁木,面若死灰,面对远方如此绚烂的景象,一时间竟然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还是回到室内,再来冲上一杯咖啡,让灵魂随着那缕蒸腾缭绕的香雾一道,变成永恒。

         今日微醺

      酒喝的有点多了,坐在门旁的竹椅里,半睁着微醺的双目,凝望着灰白色的天空,又开始怀疑起人生,那怀疑并不使人失落,而是一种近乎愉悦的感觉。

      据说,庄子就是在一个清明的白日里飞升做了神仙。

      此时的我也正有些飘飘然御风而飞的冲动。

      曾经听到过一个说法:人如果因在音乐、绘画或文学上感受不到对艺术的神秘体验,可以以酒代之。醉酒之后便可触摸到神秘意识的冰山一角,就像是见到上帝似的宗教体验或是天人合一的顿悟体验。这种体验的确美妙,因而世上的艺术家多数喜欢饮酒,当然喜欢饮酒的人却不一定是艺术家。

      的确,当一个人的情感挣脱了俗世的捆绑而得到升华时,眼睛看到的红色已不再单纯,看到的灯光也不再普通。这个时候他/她所得到的感受,便是一个纯粹精神方面的艺术体验。如此想来,饮酒似乎确是有着可以帮人进入超凡入圣的境界的功用。

      《周易·文言·乾》曰:“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如果不是喝多了借着酒力,如我这等的小人物怎么可能膨胀到有如此吞吐乾坤的气魄。

      我饮酒时的“喝相”,自然是一介草民常有的那种嘴脸,而非《双城记》中那动乱年代里即使喝的是劣质糙酒也去不掉的绅士风度,也不似《茶花女》中那些上流社会的名媛绅士们在夜光流转下手举酒杯的高贵仪态,更缺乏《基督山伯爵》中伯爵捧出那瓶挂满蛛丝的陈年老酒时不露声色的冷静表情。我喝红酒,往往是一口便是大半杯下肚,这在如今的酒吧里,至少是三份儿的量。

      当然,我肯定不是酒鬼,非但不是酒鬼,喝酒的时候还常常怀着些惭愧。因为心中向往着佛家的六根清净,也就自然地敬畏起他们的戒律,喝着酒时便难免心有不安。后来听说,佛的戒律最初并不包括禁酒,直到一位和尚因醉酒而犯了很多戒条后,佛才颁布了戒酒的规定。所以喝酒并不妨碍什么,只是因为会乱性,才行了这个方便之戒。清朝名士郑板桥曾有言:“酒能乱性,佛家戒之。 酒能养性,仙家饮之。 我则有酒学仙,无酒学佛。”都是他的方便,有酒的时候,就学道家变神仙;无酒的时候,就学佛家去修行。

       圣人孔子一向不迷醉于酒,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论语》中记载他“唯酒无量,不及乱。”说他酒量没有大小,喝到不醉即可。

       想到自己并非圣贤,行不来如圣人孔子那般的中庸大道,忍不住又往杯子里添了些酒。

       通常真喝酒的人,是用不着就菜的。我呢,尚未达到那样的境界,不过也不必非得大鱼大肉,一盘炸花生仁足矣。当然这样一盘炸花生仁想来要比孔乙己的茴香豆讲究些,而且制作工艺并不复杂。要先将锅底敷上一层薄油,温火预热后将花生仁撒到里面,慢慢地待其外皮颜色变深,并发出细微的“吱吱”声时,大致可以关火了。再趁热往锅里撒上 一层细盐末,拌匀后盛出,一盘暗红透亮香气四溢的炸花生仁就做好了。当然如今的人们讲究健康,下酒的时候要把那层薄皮吐出来,说是里面的成份吃多了容易形成血栓。

      古时候饮酒是生活富裕的象征,一年中有了多余的粮食才可以拿去酿酒。因此对于穷苦人家来说,喝酒是件奢侈的事情。

      既是饮酒,就希望着得到快乐,就不必拘于形式,尤其是朋友相聚的宴席之上。庄子说:“饮酒以乐,不选其具。”又说,“以礼饮酒者,始乎治,常卒乎乱,泰至则多奇乐。”意即朋友相聚喝酒一开始都很拘谨,循规蹈矩;然后开始慢慢进入状态,越来越放得开,逐渐变得一片混乱;最后便开始忘乎所以,一切烦恼抛诸脑后,以至酣畅淋漓。喝酒的魅力也正是在于这样的由浅入深,由微醺至酒酣甚至酩酊大醉的过程。

      别怪我这样鼓吹饮酒,古今中外,哪一部名著里没有酒?对酒当歌,人生本如梦。喝酒往往可给这梦境增添些许色彩,令这人生多出一分浪漫。

      酒是沉下来的香,文章是醒时写的好。借着酒力,语无伦次地说了这么多,还是就此撂笔吧。

     一条小狗引发的波澜

      一天中午,妻子放下手机,告诉了我一个消息:周五女儿要带一条狗回家,代别人看护几天。

      这个无厘头的消息使我一愣:“替谁家看狗?”我停止了正在摆弄鼠标的手,扭头转向妻子,越过半搭在鼻梁上的黑色镜框,我使劲瞪着一双有些老花的眼珠,并且快速地眨了几下。

      “说是陪朋友遛狗时在马路上认识的。”妻子答道。

      我一听就炸了,担心随之而来:“这也太离谱了!”

      身材娇小的妻子缓声说道:“只好我多辛苦些帮她照顾了。” 做母亲的一般从不反对女儿的决定。

      “不行,这狗不能看,现在就让她推掉!”说着,我抓起手机给女儿打了过去。

      老实讲我对女儿尽管宠爱有加,但也一直是怀着失望和不满的。得承认像很多传统的华人家长一样,我希望女儿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业上,毕业后找个稳定的好工作。可是女儿在学业之外总是要找些其它事情做,这不现在女儿又出幺蛾子,突然宣布要带一条狗到家里来养几天,况且她对狗和它的主人并不熟悉,只是在街上碰到的。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只陌生的不听驯养的劣犬,要么就是一只敏感的看家狗,到了陌生的地方一天到晚叫个不停,甚或是一只曾经在工地上见到过的那种凶悍的狼狗……电视新闻里家养的狗咬伤主人的事故时有发生,甚至有婴儿被咬死的事件,女儿就这么轻率地答应了人家。这里也是讲狗权的,狗可以咬人,但人不能随便地伤狗,特别是狗主人和女儿并没有什么交情,连对方干什么住在哪都没问清楚,万一出了事打官司巨额赔款的可能都有,后果不堪设想……我越想越怕,狗是活的,要吃要拉要睡,狗屎臭不可闻,她怎么可能带得好,那狗万一受惊或是不高兴了犯起狗脾气怎么办?

      我拨通了女儿的手机,以近乎绝望的声调和女儿大嚷起来。女儿开始胆怯起来,她推说已经收了人家的钱。我说那就立刻把钱退回去。她说没法退,太晚了,狗主人明天就去度假了。我无奈地断掉了电话,双手捧头摇晃了半天还是无计可施,只有眼巴巴看着女儿把狗领回家了。

      打完电话,我的内心里忽然生出一股悲戚的伤感,进而也有些后悔起来。刚才和女儿发那么大的脾气是史无前例的,我明白女儿在他们那一代的年青人里其实是挺优秀的,她聪明、活泼,每到一处工作都得到老板的赏识。她有好多同龄朋友,在各种活动中都充当组织者,年青人在一起时快活的不得了。显然,女儿拥有一个她自己的世界。我承认自己对女儿的训斥是地道的华人家长式的训斥,在澳洲土生土长的女儿接受得了吗?因为一条狗导致父女感情疏离值得吗?

      显然,女儿也被我的吼叫声吓傻了,她感觉到了父亲对自己深深的失望,可是她似乎还是不能完全理解我的想法,坚持说她已无法毁约。

      妻子见我近乎歇斯底里的发作后,赶紧和女儿私下沟通替我打了圆场,如以往那样说了“爸爸是因为爱护你”之类的话。母女俩的感情很深,女儿平时对妈妈几乎是无话不谈,她俩的亲热关系甚至使得我心生妒意,女儿从没有对自己表现过那般的温顺和气,投向我的总是一副自负甚至挑战的眼神。女儿回到家里,先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心里明白这不是一个寻常的拥抱,女儿长这么大,除了她刚出生那天在医院里我被护士吩咐抱着她整整站了一个多小时外,还不曾有过如此紧密的拥抱。女儿重复着用中文说:“我爱你,爸爸。”我自然也回答说:”我也爱你,我的宝贝女儿。“接着又一次给女儿讲出我反对替人看狗的理由,此时的语气平和多了。女儿表示服从,说只这一次,以后不会带狗回家了。

      狗狗来到家里是在第二天的黄昏。吃完了晚餐的我坐到客厅里的沙发上观看电视新闻。和往常一样,窗外远处西天的尽头,一抹紫红色的晚霞正徐徐地黯淡下去,头顶的天光瑰丽而晶莹,街道两旁的房屋和树木,都笼罩在彩色暮霭之中。女儿由母亲陪伴着,就在这氤氲的暮色霞光里,踏着轻盈的脚步牵回了一条不大不小的狗,他们绕过房门,直接进了对面平时堆放杂物的存储间。余光里我也没看仔细,只见到那是一条浅棕色的卷毛狗,后来女儿告诉我狗的名字叫芭比。

      第二天早上,女儿已经和往常一样出去了,存储间的门关着,里面毫无动静。狗狗就这样不声不响地进了家门,着实出乎我的意料。我吃完了早餐,便也走进书房兼办公室开始上班。

      下午大约两三点的时候,我从窗户里看到女儿罕见地提前回家了,和她一起走进院子的,还有她的朋友瓦妮塔。瓦妮塔是个印裔澳洲生长的大学生,女儿的中学同学兼好友。她身材高大健硕,肤色黝黑,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住的离我家不远。听女儿说她家教很严,所做的一切都要服从父母的指示。瓦妮塔家里养了一条大狗,经常约女儿一起出来遛狗。现在,她手里正牵着那条狗。我之前见过它,那是一条棕黑两色的大狗,和它的主人一样,健硕而活泼。我不懂狗,只在网上见过一些犬类的图片,觉得瓦妮塔那条狗像是戈登雪达犬一类的。

      我隔窗看着瓦妮塔和她的狗,目光又移到自己的女儿艾欣身上。和瓦妮塔一样,女儿如今已是一位漂亮的大姑娘了,个子比瓦妮塔稍矮些,圆脸、长发,青春健朗,她聪明而美丽,虽然平日里看上去大大咧咧,玩兴大,生活没有规律,但是个淳朴阳光的女孩。我因此也时常对自己说该知足了。

      女儿回来是准备和瓦妮塔一起去遛狗的,她进了储物间,不一会又走了出来,手里牵着那条中等大小的芭比。我这才第一次正眼看到了这条曾经让我大发雷霆的狗,它一身发亮的浅棕色卷毛,双眼埋在厚厚的眉毛里,我觉得它有点像美国可卡犬,但又不能肯定。两条狗相遇,立刻没有了在主人面前卖乖邀宠的萌态,显得活跃起来,都张开嘴并发出粗重的鼻音,一路上相互追逐嬉戏着向远处的草地跑去。

      女儿和狗狗芭比是何时回来的,我一点也不清楚,直到看见妻子从储物间出来,才意识到芭比在里面。妻子进屋后告诉我:芭比很乖,招人喜爱,你也去看看吧。我于是来到院子里,储物间里一直静无声息,我推开房门,芭比迎了上来,仰起头想要和我亲热的样子。我用身体挡住了房门以防芭比跑到院子里。女儿正坐在小写字台前,见我来了,也像妈妈一样介绍说芭比很懂事,不用担心。我矜持着,嘟囔了一声“还行,这狗不是很大”,也没让芭比碰我,便退了出来。

      第二天女儿和往常一样去学校了,储物间那边始终非常的安静,一整天没有听到芭比的叫声。下午女儿照样回来的比平时早些,又带着芭比出去遛了一会。晚上她索性和芭比一起住在了储物间,她对母亲说,之前芭比和主人一直是形影不离的,她现在白天出去上学,把芭比自己留在房间,因为没有更多时间陪伴照顾它而感到歉疚,所以晚上要住过去陪它。我听了心生感动,不曾料到女儿竟有如此的爱心,为了一只狗宁肯去住储藏室。

      这一天女儿想必很忙,她发微信给妻子说要到很晚才能回家,托妈妈代为喂食并照看一下芭比。妻子便抽空去陪芭比,还带它出去遛了一圈。她回来说芭比特懂事,从来不闹,只是当有段时间没人理它时,它才会从嗓子里发出细细的婴儿般撒娇的哼唧声,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像是在邀宠。它也不在屋里大小便,今天领它出去的时间有点晚了,一到街上就尿了一大泡,显然是憋了半天了。之后它也拉了屎。妻子说女儿告诉她,第一天芭比在房间的地上撒了尿,自从它看到女儿清洁了它尿过的地方以后,就再也没有在房间里撒过尿。我以前没养过狗,就像是在听一个有趣的童话故事,没想到原以为的不通人性的动物最让人担心的卫生问题,芭比自己竟能解决的这么好。我不由自主地走向后院,芭比此时正安静地卧在一处荫凉的草地上,见我走向它,便站立起来,两只黑色的眼睛从眉毛后面发出温和而愉悦的光。它先是用头部摩搓着我的衣服,见我没有像上次那样有立刻走开的意思,便在我的脚下仰卧下去,四肢彻底放松地摊开来。

      “芭比是让你给它挠痒痒呢。”站在身后的妻子提醒着。

      我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这才是我和芭比见面的第二次,它对我就丝毫的戒心也没有,这在人类中是不可想象的。我在为家里来了一只老实狗而庆幸的同时,也感到有些惭愧,甚至不好意思去直面芭比,感到在它面前,自己的心理很不阳光。我觉得自己对芭比的防备心远远超过芭比对我的。就像是害怕我那不光彩的心理被芭比发现,我将目光移到了高处,小心翼翼地将一只手伸到芭比的脖子下面为它抓痒,即便在此刻,我的意识里仍有另一个自己在提醒着小心那畜生犯起狗脾气咬你。而芭比此时却像是一条摊在地上的毛毯,一动不动,它甚至眯起了双眼,仿佛在享受着生命中最惬意的时刻。我被惊呆了,感叹于芭比如此清净的境界。如果地球上所有的生命,特别是人类,都能拥有和芭比一样的心灵,这世界将会是多么美好。此刻我便理解了女儿的决定,她并非自己原来认为的那样只是一个贪玩考虑事情欠周全的女孩。女儿和芭比,共同唤醒了我内心深处的一束亮光,那是一束久违了的沟通了人与所有其他生命的灵魂之光。

      芭比是一只从小就在主人的抚爱下长大的狗,它的主人是一对洋人夫妇,他们都是在家工作的设计师,从未离开过它。它对和主人有交往的任何人都视同主人一样,以致对整个人类有着无条件的信任和依赖。它纯真、善良到了极致,眼睛里所含的全是友好,在它的世界里没有恶意和欺骗,不懂得什么是怀疑、提防这些东西。

      芭比的来到,女儿也像是变了一个人,变得出奇的细心而且能干。当她对我谈起狗类的事情时,那种发自内心的爱怜和兴奋的表情就连她在介绍一位人类朋友时,也很少有过。与此同时,经过代人照看芭比的几天的生活,女儿似乎也有了和初衷不一样的感想,她虽然向父亲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却也理解了我起初对她发火的原因。

      将芭比还回主人那天,我目送着母女两人把它带上车开走了,芭比站在车后座上,隔窗望着我,它的嘴张得很大,伸出的舌头有节奏地颤动着,像是在倾诉着什么。我有些难过起来,猜测女儿经过这几天对芭比的悉心照料和相依相伴,一定会对它更加的不舍。然而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在回家的路上女儿虽然有些难过,但还是对母亲说:爸爸是对的,自己目前在学业和工作上很忙,的确还不适合豢养宠物。真是凡事皆有存在的理由,我和女儿的心,就这样因为狗狗芭比的来访而拉近了。

阅读 3157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