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资委党员干部热学热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3)

西安国资
创建于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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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擘画了“十五五”时期发展的宏伟蓝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杜岩岫第一时间为市国资系统宣讲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国资委机关党组织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开设“热学热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栏,集中展现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体会与思想收获。全体党员干部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部署上来,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和扎实成效,为推动市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新篇章贡献坚实国资力量。

邵彦红

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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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拥有多年党龄的行政财务工作者,通过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深受触动,对肩上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全会聚焦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并非宏大抽象的概念,而是我们日常工作的根本遵循。在行政财务岗位上,我深切体会到,我们所执行的每一项规章制度、处理的每一笔经费收支,都是国家治理体系在微观层面的具体体现。财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直接关系到单位乃至国家治理效能的提升。

       因此,我必须将全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要坚守“规矩”意识。 财务是单位的“免疫系统”,我必须做最严格的“守门人”,确保所有经济业务在制度的框架内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这是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底线。二要提升“效能”意识。 不仅要“管住”,更要“用好”。要通过精细化管理、优化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将有限的资源服务于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以实际行动提升治理能力。

       我将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对党的忠诚融入到每一张凭证、每一次审核中,在本职岗位上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蒋    军

人事处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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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通过学习《建议》与学习《公报》结合,汇报一下自己的学习心得。

       首先,为我们取得的成就感到骄傲。我国“十四五”时期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这个时期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党和国家事业取重大成就,具体就是《建议》里罗列的12个方面: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这些伟大成绩,让我们倍加自豪、倍受鼓舞。。

       其次,对未来充满信心。《建议》提出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并从六个方面进行了概括表述,还展望了到二〇三五年的蓝图目标。事业无比伟大,蓝图无比美好,前景无比光明,让我们信心倍增、动力倍增。

       最后,有崇高的使命中感。任何宏伟目标的实现,都不是轻轻松松的,都需要付出巨大努力,攻坚克难、勇毅前行。我们既是伟大成就的受益者、见证者,也是未来的建设者、贡献者,不管身处何方、身居何位、身从何事、身有何责,都要牢记使命、躬身入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投身时代洪流、伟大事业的进程中把自己的事干好。

       学以致用是学习的目的,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成效,是最好的检验。我将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更务实的作风对待工作,以更多的成果彰显作为。

吴海燕

企业党群工作处三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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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深受启发,倍感振奋。这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新时代国有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作为一名党务工作者,我深感责任重大,将切实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同时着力创新宣传宣讲方式,以干部职工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形式,把全会精神讲清楚、讲透彻、讲生动。在工作中,我将注重以“大视野”聚焦“小切口”,把宏大的理论叙事与企业改革、生产经营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特别是要突出党建引领发展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让全会精神真正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关键在于将“国之大者”转化为“企之要务”。下一步,我将以“宏观视野”与“微观实践”相结合,在深化理论解读、创新传播方式、服务改革攻坚上持续用力,推动全会精神在国企落地生根,为西安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王    强

企业改革与改组处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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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后,委党委和支部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习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的重大意义。全会提出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部署,为我们在“十五五”期间,做好国资国企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

       作为国资国企改革具体参与者,在个人负责的推进国资国企优化整合方面,需要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导向,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关键,推动市属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集中;强化创新驱动,推动企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效益”,培育具备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的大型国企集团;提升资本要素配置效率,引导企业聚焦专业领域打造特色优势,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核心业务集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资本周转效率与投资回报率等多方面聚焦发力。

      工作中,我们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引,统筹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抓好整合方案的编制,严格遵循政策法规,以规范的流程,稳妥推进市属企业优化整合实施。以坚定的政治自觉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改革发展动能,为构建市属国资国企新发展格局、助力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张    澳

考核评价处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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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召开,系统总结新时代成就经验,擘画“十五五”蓝图,为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全会明确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为国资国企改革指明方向。结合本职工作,我深刻认识到工资总额管理是落实管资本监管的关键抓手,唯有统筹“放权赋能”与“精准监管”,才能激活企业内动力、筑牢国资安全底线。

       以“效益联动”锚定高质量导向。落实全会“质效提升”要求,推行“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机制。针对公共服务类企业侧重服务民生指标,竞争类企业强化营收与科创权重,通过差异化考核引导企业提质增效,实现工资增长与效益、国资保值增值深度绑定。

       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紧扣全会“科技自立自强”要求,我们对科技创新,探索新模式,将技术突破、成果转化纳入专项激励,创新奖励单列不占总额。同时优化审批备案流程,赋予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让核心企业获得合理回报,彰显“创新有功”导向。

       下一步,我将持续深化对“管资本为主”监管体制的理解和学习,既要进一步优化放权赋能机制,让工资激励更贴合企业市场竞争需求;又要升级合规监管与风险防控体系,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度,让工资总额管理成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坚实保障。

苏    佳

资本运营与监督处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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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十五五”发展蓝图,为中国式现代化指明航向,在党员干部中引发强烈共鸣。我们当以全会精神为根本遵循,把热血激情转化为履职实效,在新征程上书写担当答卷。​

       全会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是发展的“定盘星”与“压舱石”。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血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各项工作不偏航、不走样。​

       蓝图的实现,离不开实干奋斗。无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创新,还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都需立足岗位实干。要以“钉钉子”精神破解发展难题,用实招硬招把全会部署转化为具体成效,在年底收官战中交出过硬答卷。

       新征程是光荣与梦想的远征。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锚定目标、勇毅前行,用实打实的业绩为实现“十五五”规划、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先锋力量!

高    巍

央地合作发展处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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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系统部署,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这一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国资国企监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唯有将民主法治思维贯穿监管全过程,才能推动国资国企在规范中高质量发展。

       国资国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对其监管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国有资产安全和国有经济活力。《建议》中强调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资国企监管中体现为拓宽监督渠道,既要发挥纪检监察、审计等专业监督作用,也要畅通职工代表大会、社会公众等多元监督路径,让监管在阳光下运行。依法监管是国资国企监管的核心原则,落实《建议》要求,健全国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监管权责边界,既要破除“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模式,又要杜绝监管真空。通过完善国有资产交易、投资决策、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制度规范,让国企改制、重组整合、资本运作等每一项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国有资产在法治轨道上保值增值。

       推进国资国企监管现代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在经济领域的生动实践。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持续将民主法治建设成果转化为监管效能,让国资国企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陈立强

机关党委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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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十五五”时期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全会精神既是指引发展的行动纲领,更是国资系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遵循。

       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部署,强调要健全监督体系、严肃纪律规矩。通过系统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国资工作的成效,本质上是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体现。未来工作中,我将持续深化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理解,把“两个维护”贯穿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全过程,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通过排查岗位廉政风险,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知敬畏、守规矩、明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上取得新成效。

       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作为国资系统的一员,我将以全会精神为指引,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落实的举措、破解难题的能力,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勇担时代使命,为推动市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贡献新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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