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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人退款规则
1.1 智能学习管理系统退费说明
1)合伙人经营未到90天(以开通管理系统为准)不允许退费;
2)合伙人经营超过120天(以开通管理系统为准)不允许退费;
3)合伙人有推荐合伙人裂变的,不允许退费;
4)合伙人后台正课学员数超过2人(含2人),不允许退费;
5)经鼎校政策委员会确认合伙人违反《关于规范鼎校市场发展秩序的公约》相关规定下不允许退
费。
1.2 若为合伙人开通管理系统,将不予办理技术服务费退费。
1.3 退费申请
合伙人经营满90天,合伙人盈利(包含BC端全部收益)未回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申请退费:
1)已经学完成长中心合伙人所有产品,并通过课后考核(以培训平台记录为准);
2)已完成合伙人系统专项培训服务--新人训陪跑营并通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