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舍镇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管控的公告

临高县和舍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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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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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切实稳定粮食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耕地管控、严禁在耕地内种植槟榔等非粮作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从事其他活动破坏耕地种植条件;

     (二)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坚决杜绝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禁止耕地内种植槟榔等“非粮化”行为

    (一)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稻谷、玉米、薯类等粮食生产及南繁育制种,严禁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严禁种植槟榔、橡胶、荔枝、苗木、草皮等多年生乔木及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二)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棉、油料、糖、蔬菜及饲草饲料生产,严禁种植槟榔、橡胶等长期乔木作物,严格控制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三)禁止在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内违规新增发展破坏耕作层的设施农业,禁止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非粮化生产行为。

       三、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措施

     凡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从事 “非农化”“非粮化” 活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文件,停发相关责任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涉农政策支持,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地类核查与咨询服务

     (一)群众可通过微信小程序“HN耕地电子二维码”“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定位查询本村(社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

     (二)有意向种植槟榔、橡胶等多年生非粮作物的单位和个人,须提前核查地块性质,可携带身份证明、拟种植地块范围等相关资料,向属地村委会或和舍镇人民政府、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地类核查。经核查确认为园地、林地等适宜种植区域后,方可依法依规种植。

       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地类查询、技术指导等服务,引导群众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五、主动整改要求

      请已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槟榔等多年生非粮食作物的群众,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清理并恢复原状,确保可用于粮食种植。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整改且不涉及犯罪的,依法从宽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处置。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保护是全民共同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主动抵制在耕地内种植槟榔等非粮作物行为,共同守护耕地资源,牢牢守住和舍镇粮食安全生命线。

       特此公告。


和舍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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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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