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乙类”所对应药品的报销方式有所不同。此外,医保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即非医保药品)依照相关规定医保基金不予支付,需要全额自付。
不少参保人很困惑
医保药品目录中标注的
“甲类”“乙类”究竟是什么意思?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我院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业务经办和政策宣传,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医保问题。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规范设置医保服务窗口,实行“综合柜员制”,实现医保服务“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
2、实现“就近办理”,不让患者多跑腿,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3、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参与医共体改革,推进以DRG、等的多种支付方式,提高医保救助水平和能力。
4、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一网通办”、“一站式办理”服务,优化经办内部管理,推进经办流程再造,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改进医保基金结算管理办法,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建立和完善监督管理考评制度和优惠政策,减轻医药机构负担。
5、加快智慧化改造管理,提升医保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平台建设和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推进医保线上支付,提升医保智慧化管理水平。
6、通过医保政策宣传月、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动态宣传医保新政策,发放医保宣传彩页,提高群众医保知晓率。全力推进“互联网+医保”经办服务。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方便群众“持码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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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市三院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