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全体市民,各单位:
燃放烟花鞭炮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为了让您和家人都能充分享受到清新的空气,维护泰宁县的生态环境,共同度过一个文明、祥和、绿色、环保的春节。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过节,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为守护蓝天碧水尽一份力。
二、严格遵守我县关于春节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在明令禁止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自觉控制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
三、各级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和带动身边的人积极响应倡议,共同营造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
四、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清新空气人人共享,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成为低碳环保的倡导者,成为环保理念的传播者,成为环保生活的践行者,共同携手呵护我们的家园,让泰宁的天更蓝、地更净、水更清。
三明市泰宁生态环境局
泰宁县委文明办
泰宁县公安局
泰宁县住建局
泰宁县杉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