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长春外国语学校关于高中特长集训生、家长与培训机构见面会公告

襄阳长春外国语学校
创建于202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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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我校特长生专业课、文化课的双过线率,学生多元化上大学,早落实早规范上课。我校于2023年2月26日下午在会议室召开“2022届特长生集训家长会”。校长李彬、高中各班班主任、培训机构负责人以及学生家长与特长班学生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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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科目包括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日语专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培训学校入校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民政或教育主管部门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许可证,并年检有效。

2.有三年以上的办学经验,成绩优异。

3.有独立的办学空间,学习、生活管理规范,能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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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与家长说明科目相关内容。

1.培训学校需提交办学许可证(当地民政或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原件审查后立即归还)。各复印件装订成册,材料不齐者,将取消资格。

2.说明三年以上的办学情况,附可查询的教学业绩(单上线情况)。

3.出示办学场地、设备、设施、环境的相关情况及说明材料。

4.提供专业培训方案,培训基本内容。提供专业授课教师基本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学习、生活等);学生安全和专业上线率承诺。

 5.提供参加见面会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健康证明材料(由于新冠肺炎防疫防控常态化,每家机构参会人员不得超过三人)。

6.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制度,以及教师职业资格信息,并提供与其资质和承诺相符的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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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与机构进行相关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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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监管: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以见面会的方式为艺术生外出培训提供选择和帮助。由艺术生和家长与各培训机构见面,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学校规定了各专业学生外出培训时间。若学生未按规定强行提前外出培训,我校将按照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处分;若有培训机构怂恿学生提前离校参加培训,今后我校将拒绝该机构到校参加见面会。

 2.我校要求所有外出培训学生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结束后,必须返回学校,进行高考文化冲刺复习,请培训机构积极配合我校做好学生返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推迟返校,拒绝配合的机构我校以后将谢绝其到校参加活动。


相关要求:

1.我校不向培训机构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我校教职工向参会机构索要现金或报酬的情况,请向学校纪检组举报,举报电话:15997171649

2.机构不得有向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和工作人员给回扣、请吃喝、送礼金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该机构今后在我校的招生资格。

 3.我校每年都会举行艺术类集训学生、家长与培训机构见面会。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公平竞争,除集中见面时间外,不允许任何培训机构以各种名义私自进入我校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

 4.家长考察认可后自愿签约,培训机构不得强迫,家长与培训机构双方签定协议后,如有纠纷,按协议双方走法律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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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尚悦  

摄影:尚悦  

审核:王贵军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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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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