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师〔2022〕19号),针对我校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依据《禹州市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教师中开展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3月8日展开会议并制定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大教师队伍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力度,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聚焦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着力从根本上遏制和杜绝师德失范问题的发生,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教师队伍,确保教育系统风清气正,持续提升社会各界对教育和教师的满意度。
二、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学校全体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主要包括: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严重后果。
4.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5.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8.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9.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10.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1.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2.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违反教育规律,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13.侵吞、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或有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
14.在幼儿保教活动中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15.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或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
16.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师德专题学习教育
1.常规学习。组织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法律规章,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争做师德高尚的好教师。
2.专题学习。学习领会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等制度,引导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深刻认识遵守职业行为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3.观看视频。组织教师观看小学、初中阶段录制的教育惩戒宣讲视频,引导教师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真正使广大教师对教育惩戒规则会用、敢用、真用、善用。
(二)开展师德专题警示教育
1.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以教育部公开曝光及我市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广大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2.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查处情况在全校教师会议上以及行知学校教师工作群中进行通报。
(三)严肃查处违反师德道德行为
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负面清单,梳理各类师德失范问题线索,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硬起手腕,严肃查处,切实起到正风肃纪,从严治教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1. 制定《禹州市行知学校师德师风考评方案》,细化师德师风建设内容,设立奖励机制,每月对全体教师的师德师风进行等次评定,A级奖励200元,B级奖励100元。制定《禹州市行知学校教师日常违纪违规处罚方案》,对全体教师日常师德师风违纪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2.督查落实《教师集体宣誓、教师师德承诺、教师师德学习、教师荣休仪式制度》,树立教师职业尊严和正确的价值导向,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引领教师为人师表、率先垂范,赢得学生尊重,赢得家长和社会的广泛赞扬。
编辑:李晓燕
审核:许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