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4日下午3时许,贵州省织金县张三、李红一行6人至被告单位职场,称我司原毕节中心支公司员工赵四,分别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向其销售了产品名称为“五年定期年金(2016)定额分红保险、五年定期年金(2017)定额分红保险、五年定期年金(2018)定额分红保险”,合计金额人民币70万元。从2016年保单签订之日起,直至2019年12月前,郭勇每月均能按合同约定,以10万元保费每月分红1000元进行支付,但在2020年1月,郭某称公司因疫情原因调整高层人员暂停分红;后当事人多次要求郭勇支付分红未果,遂至被告单位要求退还保单全额保费。
一、关于保单内容的核实情况
经对张三、李红现场提供的保单进行逐单核实被告单位并未销售任何分红保险;提到的案涉“五年定期年金(2016)定额分红保险、五年定期年金(2017)定额分红保险、五年定期年金(2018)定额分红保险”非被告单位销售的保险产品,故案涉保单系伪造,为虚假保险合同。案涉保单中的发票为A4纸打印,与被告单位正规打印发票不一致,故案涉发票系伪造,为假发票。
案涉保单、发票上的“保险合同专用章”及“发票专用章”与被告单位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印模不一致,故案涉印章系伪造,为假章。
二、关于发票中涉及财务问题的核实情况
经被告单位对张三、李红提供的发票进行认真甄别,发现该发票中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伪造的假章。同时,围绕发票中2016年12月19日、2017年7月16日、2017年8月26日、2018年3月9日的开票日期,扩大范围提取了2016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贵州分公司毕节中支和分公司本部保费收入户银行流水,未发现有假保单中投保人张三、李红的保费进账。
现大多数诈骗单位或者个人以每年领取分红、套现等手段吸引老年群体投资,经常向老年人赠送面条、洗衣液等小礼品,组织老年人开展娱乐活动、抽奖活动等,以此让老年人相信此类投资的可观性、实现收益的真实性。本案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要提高警惕,切莫轻信广告宣传,贪图利息收益,选择正规投资理财公司,捂好“钱袋子”理性消费。
注: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例中涉事人员为一律化名。且相关案例图文来自于百度,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