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 ,护你成长——孔垄镇一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

八角亭中学孔垄校区 教务处
创建于2023-05-25
阅读 315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删除 删除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方面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标志着我国全方位架构起未成年人“六位一体”保护工作格局。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两周年之际,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什么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生存权: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但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儿童的生存权。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2)发展权: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


(3)受保护权: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对怎样保护儿童,我们还缺少明确的认识,常常无意识地造成对儿童权利的忽略和侵犯。如对儿童照料不周,对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让孩子承担过重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利用、剥削儿童这些都是没有尊重儿童的权利。

一、家庭保护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而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也是孩子们的第一任老师,应当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成长环境。但让很多父母始料不及的是,自己的一些行为不经意间也可能带给孩子伤害。下面,我们就通过场景一起来学习一下:

01.父母不得使用“棍棒教育”

删除 删除

02.父母外出要找“代家长”

删除 删除

03.父母不得让孩子辍学

删除 删除

04.未成年人安全要得到保障

删除 删除

05.离婚应该听取孩子意见

删除 删除

06.禁止放任、唆使未成年人饮酒

删除 删除

吸烟、饮酒有害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07.科学使用电子产品

删除 删除

爸爸妈妈为了让我安静一会就给我看手机和ipad。

这一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二、学校保护篇    

       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快乐成长的港湾。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看看学校有哪些保护职责吧!

01.老师不得辱骂和体罚学生

删除 删除

02.教师违规推销教辅资料

删除 删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03.学校发生欺凌事件不可以隐瞒处理

删除 删除

三、社会保护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保护篇开篇第一条就写明:“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表明了未成年人的保护依靠的不仅仅是家庭、学校,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01.娱乐场所不得放行未成年人

删除 删除

02.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删除 删除

03.烟酒不得出售给未成年人

删除 删除

04.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删除 删除

05.未成年人遭受网络欺凌怎么办

删除 删除

06.政府部门必须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删除 删除

07.对未成年人犯错处罚应注意方式

删除 删除

08.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案件中应当给予其哪些保护?

删除 删除

四、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是什么

删除 删除
删除 删除
阅读 315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