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幼儿园隶属于国内最大的幼教机构之一“北京小龙人教育集团”旗下的连锁品牌幼儿园,北京小龙人教育集团旗下有34家直营园,东方明珠幼儿园位于山东省东营市胜利街道东方明珠小区北门,建筑面积近四千平,户外场地三千多平,设计6个班级,满园生源240名,是周边小区硬件设施最好、规模最大的幼儿园。办园理念:为孩子美好人生做奠基教育。办园目标:培养明明德、启智慧、健身心的孩子。师德观:至爱至诚身教榜样

报名地点:东方明珠幼儿园一楼大厅
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1)幼儿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网上与现场同时报名,家长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登记报名。

小班:年满3周岁及以上(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及以上(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及以上(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开发区户籍及符合条件的非开发区户籍幼儿。

招生计划:小班幼儿40名,中班幼儿10名,大班20名
招生范围:
开发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常住和非常住居民子女。
当实际符合条件招生人数超出计划人数时,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额满为止。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所有复印件(复印到A4纸上)由幼儿园留存,现场报名的需携带材料原件、复印件)
(一)常住居民子女(幼儿户籍在开发区)
1.法定监护人(双方)及幼儿户口簿(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2.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
3.住所证明:
(1)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且已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
(2)在招生范围内有房产、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提供购房合同、付款收据(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
(二)非常住居民子女(幼儿户籍不在开发区)
1.法定监护人(双方)及幼儿原籍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双方)身份证;
3.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东营区、垦利区、河口区无需提供);
4.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5. 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开发区房产局出具,签证时间2022年8月31日之前),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入园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注册的营业执照。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区内用工单位(指在开发区注册或注册地址在开发区范围内)签订的、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区内用工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证明材料。
(3)开发区(含市以上驻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子女入园需提供市以上驻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统计台账》工作人员花名册单页复印件。

报名材料出具坚持适龄幼儿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幼儿的房产信息应该是父母,不是父母的,需要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如幼儿及父母双方或一方与老人户籍在同一户口本的,且为开发区常住居民,无需提供监护关系变更证明,需要提供幼儿医学出生证明、父母结婚证(法定监护人双方户口簿未合户时,需要提供双方户口簿及结婚证)、提供开发区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幼儿父母的无房产证明以及社区出具的实际入住证明。
东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按登记房产地址报名;以租赁许可证登记入园的,需要提供开发区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东城范围内的无房产证明,经核查持有人在东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取消其入园资格。
居住证提供父母单方或双方均可,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必须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地址保持一致;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均在东营区、河口区垦利区的,报名时可不提供现居住地居住证;已向派出所提交资料但尚未取得居住证时,可用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派出所印章的《流动人口信息详情》代替。
商品房不作为住宅对待,商品房不能作为入园住所证明。
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地址不一致的,不符合入园条件。
因户口迁移或居住地变更需要入园的,其户口迁移和居住地变更证明材料的办理时间需在9月1日前。

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以下统称“军人子女”)入园,按照《东营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园,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的,可按照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园。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园,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鲁公通[2018]67号)文件执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结合监护人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开发区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需提供经组宣部审核确认的证明材料)子女符合入园条件的,可按规定优先协调办理入园手续。

办理入园手续:2023年7月28日
办理地点:东方明珠幼儿园一楼
相关要求:
1.请家长携带市妇幼保健院健康查体结果(二个月有效)
2.幼儿预防接种证复印件(盖有“完成全程接种”印章,请家长提前到原承担儿童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完成盖章,因特殊原因未完成的与园所说明情况)
3.幼儿入园登记表(填写完整,贴好1寸彩色照片办理入园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1.幼儿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递交入园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报名入园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东方明珠幼儿园咨询电话
0546-8079669 18562399669
附园所收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