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第五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唯实少年
创建于202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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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云浮市第五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云浮市云城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云区府办〔2019〕4号)、《云城区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暂行办法》(云区教〔2023〕 8号)和《云城区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地段调整方案》(云区教〔2023〕11号)文件要求和《云城区2023年秋季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云浮市第五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学校、班数、人数、咨询电话

  云浮市第五小学👉6个班👉270人👉8930187

二、报名地点

    云浮市第五小学校内1号楼

    注:报名时间段只开放北门(旧门口),请家长从北门取顺序号后进校报名。  

三、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而且之前没有读过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如隐瞒不报,无法录入学籍,后果自负)。

四、招生范围

     1.环市中路以东,浩林西路以北(不含幸福华庭、臻汇园),绿屏路以西,兴云西路以南范围内(兴云西路173号以上单号门牌至明珠花园)。

    2.环市中路以西,武警支队至南山河范围内(含翔顺金山豪苑、金山御苑、富善路、兴善路、武警支队等)。

    3.城北村委。

    4.西塘村原村民。

    具体按《云城区中心城区小学招生地段调整方案》(云区教〔2023〕11号)文件执行。

五、具体办法

     本次招生共分三个批次完成,凡前批次已被录取的,不得参与下批次的报名。

    👉第一批:招收云浮市第五小学所属招生范围内户籍生及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在第一批招完后,云浮市第五小学接受在招生范围内的随迁子女报名,并计算所得的积分。待各学校完成积分工作并汇总后,由区教育局确定最低积分线,该积分线各学校相同。我校根据剩余学位数,按申请人随迁子女的积分(必须达到最低积分线)由高到低顺次录取,额满即止。

    👉第三批:达到当年最低积分线的申请人随迁子女如果前两批次未被录取,则需在规定时间内回原申请学校(云浮市第五小学)填报多个平行志愿(所填报学校必须为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由学校将志愿录入招生系统,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按申请人随迁子女的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被录取申请人随迁子女到原申请学校取回申请资料提交到被录取学校。

六、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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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各批次招生的相关事项

     (一)第一批次。

    1.报名条件: 2023年7月8日(含8日)前取得云浮市第五小学所属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

    2.报名流程:⑴家长携儿童并带备资料(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⑵到学校申领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网上下载自行填写也可)→⑶学校审核→⑷到派出所审核户籍→⑸学校发放笫一批录取通知书。

    3.本批次特别提醒:对符合报名条件但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再保留学位。对于2023年7月8日后取得云浮市第五小学招生范围内户籍的,本批次不再接受补报名。上述两种逾期情形者,均不能确保在户籍所在招生范围公办小学就读,家长需慎重选择,风险自负。

    (二)第二批次。

    1.报名条件:凡在中心城区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有正常学习能力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其父母或者监护人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云浮市第五小学)申请入读一年级报名及参与积分排名。 

    2.报名流程:⑴家长携儿童并带备资料(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及参与积分资料的原件、复印件)→⑵到学校申领报名表并填写相关信息(可网上下载填写)→ ⑶提交学校审核并计算所得分值→⑷学校公示入围名单及积分→⑸学校发放第二批录取通知书。

    3.根据个人情况提交以下六类材料参与积分。

    👉第一类:居住条件证明材料(以下四项只能提交其中一项参与积分)。

    ⑴有合法房产的。

    ①儿童父母在云浮市第五小学招生地段内购置房产并取得合法《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②儿童父母在云浮市第五小学招生地段内购置合法房产(必须在2023年7月15日前已收楼)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下列情形提供相关材料:A属于商品房的, 提供合法购房合同、银行房贷供房合同及缴费流水票据;B属于自建房需提供在该住所的土地证,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等凭据;C属于共建房需提供在该住所合法的建房合同和公证书,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等凭据。

    ③房屋产权是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商品房,提交在云浮市第五小学招生地段购置房产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件照书》。如果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多名子女的(即非独生子女的),应由子女们共同协商,书面签名同意指定其中一名子女的适龄儿童享受该房产参与积分入学的权利。否则,只按90分除以子女数计算所得分值。

    ⑵儿童父或母在云浮市第五小学招生地段内有户籍,但该儿童户籍不在云浮市第五小学招生地段内的,需提供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佐证材料(如出生证)。

    ⑶云浮市外户籍连续居住的申请人,需提供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和居住(或租住)地方证明材料,从子女申请入学的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5年计算有效。

    ⑷云浮市内户籍连续居住的申请人 (因本市户籍不能办理《广东省居住证》), 需提供在居住(或租住)地方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光纤等其中一项的近5年的缴费合法凭据。

    👉第二类:稳定职业证明材料(以下两项只能提交其中一项参与积分)。

     ⑴提供适龄儿童父或母由云浮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云城分局出具的近5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如提供广东省、云浮市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其服务单位必须在云城区内或购买人必须是中心城区户籍。

     ⑵适龄儿童父或母在中心城区经商的,提供合法有效经营证明,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第三类: 文化程度证明材料。

    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历证。

    👉第四类: 技术职称证明材料。

    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或四级及以上。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工作单位必须在云城区内或是中心城区户籍。

    👉第五类: “ 好人队伍” 证明材料。

     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好人队伍”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必须在云城区内或是中心城区户籍。

    👉第六类:地方贡献证明材料。

     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云城区投资办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证明。

    4.计算积分办法。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计算一级指标共6项,二级指标共10项,每个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计算积分,最高总积分为300分。请家长参照下面计分办法并在《云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对应栏填写“自报得分”,交学校审核确认,具体计分办法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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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本批次特别提醒: 达到当年最低积分线的申请人随迁子女如果前两批次未被录取, 则需在规定时间内(8月1日)回原申请学校(云浮市第五小学)填报多个平行志愿(所填报学校必须为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由学校将志愿录入招生系统,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按申请人随迁子女的积分和志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不再保留学位。

    (三)第三批次。

     1.报名条件:必须达到最低积分线,且第二批未被录取的。 

     2.报名流程:⑴家长带备身份证回原申请学校(云浮市第五小学)填报多个平行志愿(所填报学校必须为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⑵提交学校审核→⑶学校将志愿录入招生系统→⑷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按申请人随迁子女的积分和志愿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额满即止。→⑸学校公告录取名单,被录取申请人随迁子女到原申请学校取回申请资料。→⑹学校发放笫三批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原申请学校取回申请资料提交到被录取学校。

     3.本批次特别提醒:⑴平行志愿是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达到最低积分线而第二批未被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在填报志愿时要将志愿合理排序,志愿之间适当拉开一定梯度,避免因填报的学校积分相近且录取积分相对较高,而造成整体滑档。家长要慎重考虑,风险自负。⑵被录取申请人随迁子女在第三批公告录取名单当天到原申请学校(云浮市第五小学)取回申请资料,并于发放第三批录取通知书当天提交到被录取学校。

 八、其他

    1.切实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2.根据《云城区2023年秋季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公告规定: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资料的,经查实后取消其积分入学的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当年申请入读的云城区中心城区公办学位‼️‼️

    3.建议到校人员佩戴口罩(自备)进入学校。

    4.每批次接受报名工作时间:

          8:00——11:00    2:30——5:00

     5.本公告由云浮市第五小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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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第五小学-北门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Y161与屏峰路交叉口正南方向10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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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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