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秋季一年级报名工作,根据惠东县教育局的招生文件精神,现将招生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年龄 :今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招生对象:学校服务区范围自然村,有平政村、半径村、九文地村、象牙坑村等自然村。
三、招生办法:
【平政户籍】
1、报名时间:7月8日。持有学校服务区范围户籍的适龄 儿童少年。
2、报名提交审核材料:申请人提交户口簿(户主、父母双方及子女,共4页。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学校核查后当面归还)。无具法律效力材料印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法定关系的,需提交适龄儿童的出生证。
【外户籍】
(一)、积分材料提交时间:7月8日。
(二)、积分内容提交材料:
A、适龄儿童户口簿,监护人(父母双方)户口簿。(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查后面归还)。
B、居住证、养老保险材料:(1)惠东县外、惠州市内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须在惠东县缴交养老保险。(2)非惠州市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为惠州市内户籍的,须在惠东县缴交养老保险;其监护人为非惠州市户籍的;须在惠东县缴交养老保险,且办理在惠东县的居住证。
C、住房保障材料:申请人提交自建房土地购买合同,发票及水电费发票等相关佐证材料。
D、个人提供通过是税通小程序下载打印的近五年个人所得税电子税票;个体工商户、企业(公司)股东提供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等方式下载打印的税收完税证明(记录),以及工商营业执照。
E.近五年奖励加分的相关通报文件、证书等。
(三)、录取公示时间:7月19日,根据学校入读计划数,按积分从高到底顺序依次录取,录取名单学校对外公示,公示期2天。
(四)、入读注册时间:7月23日,申请人持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及子女页,共4页)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监护人凡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2、学校需家访核实相关情况,家长须予以配合。凡不配合家访造成学校无法核实相关情况的,视为家长自动放弃安排学位。
3、从2023年起,在我县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一、七)年级入读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须办理在惠东县的居住证及在惠东县缴交养老保险,居住证及养老保险的时限为:至2023年8月31日止,满12个月。
电话:0752-8630212
吉隆平政小学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