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9日,长治市上党区召开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十大执法领域分管副职和执法队队长、下派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参会。区委常委、副区长段永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刘彦雄宣读《长治市上党区进一步调整优化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的通知》;区司法局局长牛忠强对《长治市上党区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冯旭宣布《长治市上党区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参考目录》。
会议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主动担当作为。
★要聚焦改革重点,推进任务落实。一要配齐优化执法队伍。坚持“应考尽考,应持尽持”,提高持证人员数量、比例,加大执法部门下派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力度,优化执法人员配比。二要精准放权赋能。区直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认真梳理本部门委托执法事项清单,按照乡镇(街道)实际需求进行精准放权。三要配齐设施设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足额保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日常运行经费和执法装备经费。四要强化培训指导。加强乡镇(街道)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要求,对照任务进度安排,明确落实各项任务的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加快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自身统筹协调、上下整体推进、严格督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抓紧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推进改革工作的具体方案,推动形成“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格局。各涉改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扛牢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抓好落实。
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规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行为,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乡镇(街道)和各单位要迎难而上,勇于担当,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四宜”新上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后,区司法局局长牛忠强对全区十大执法领域执法人员开展了"一支队伍管执法"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