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年平乡县实验小学招生工作,根据平乡县教育局招生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严格执行“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1.招生范围(见示意图附件1)
2.入学条件及报名需提交材料
以户口本(2021年7月30日前迁入)和房产证(用途必须为住宅,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宅基证、已交付居住的正式购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按下列“三个生源类”依顺序入学。
第一类:城区片内有房产居民
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具有城区片内房产,并在房产所在地长期实际居住。以房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须持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明及近三个月水电费单据到学校报名。
第二类:直系三代同住居民
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口同居住,且父母无房产。以共同居住的房产证明作为入学依据。须持户口本(房产所有人、适龄儿童及其父或母必须在同一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出生证明、父母无房产证明(自然资源局出示)及近三个月水电费单据到学校报名。
第三类:城区户籍无房产居民
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具有城区户籍(非原住居民),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房。以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须持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出生证明、租房合同、单位证明、父母无房产证明及近三个月的水电费单据到学校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平乡县实验小学(县职教中心)
五、报名须知
1. 一名监护人带适龄儿童,携带全证件和三张学生照片(红底小二寸,背面写名字)到学校报名登记。
2.所有提供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户主页和孩子信息页),用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外写上孩子姓名和两个联系电话。
3.报名时需佩戴口罩,在校门口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间隔1.5米排队入校。
4.不拥堵,不聚集,文明有序,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5.请注意报名批次和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
录取学生以通知书为准,通知书发放前为核查资料、入户访查阶段。核实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录取,一切后果均由监护人自负。核实无误的,会通知监护人领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