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县实验小学2023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实验小学
创建于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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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靖宇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及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3年实验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80人,4个教学班,每班45人。现对招生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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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仅允许1人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提供水费、电费、取暖费票据等相关证明)、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实验小学报名,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城区小学按照《靖宇县城镇小学学区分布图》(附件1)(靖教字〔2011〕2号),依据“房户一致”(即房屋所有人与户主一致)原则接收适龄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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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一致,且在学区内的。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地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从未迁移,实际居住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一致,且在学区内的。

      3.其他情况。如因拆迁、开发纠纷等原因不能提供房照的;买卖房屋没有过户的;在实验小学学区内租住房屋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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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请于8月14日上午7:30—11:00,下午1:30—4:30,8月15日上午7:30—11:00到实验小学教学楼一楼大厅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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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家长需提供学生及监护人双方户口、房产证、购房合同(提供购房合同的,还需提供水费、电费、取暖费票据等相关证明)、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即可)。监护人户口姓名与房产证姓名相符,可直接登记报名;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抵押证明(证明上需有银行公章、负责人签字、签字人必须注明职位),方可进行登记报名。(属于规定1)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地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从未迁移,实际居住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一致,且在学区内的。(属于规定2) 

      3.如因拆迁、开发纠纷等原因不能提供房照的,监护人需提供拆迁合同、社区证明(证明上需有社区公章、社区主任签字)、户口原件,有详细地址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的票据(一张即可),经到相关部门核实后与事实相符的方可登记报名;不能提供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合同、收据上的房主需为学生监护人本人)及户口,经核实后方可进行登记报名;在实验小学学区内租住房屋的,需持户口原件、租房协议(含户主房产证原件)、营业执照、社区证明等可报名。(属于规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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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家长所提供的房产证、户口等相关证件,学校将到当地房地产管理中心、社区、银行、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如有伪造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温馨提示:请按时报名,无需提前排队,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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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证件审核完成后,公布符合条件学生名单。

      2.顺次招生后还有空余学位,采取顺次公开摇号方式再招收其它情况的学生(摇号时间另行通知),抽中的写入实验小学新生名单,未抽中的由学校汇总后,报教育局教育科,根据适龄儿童实际住址、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招生实际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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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确定的新生名单,将在校门口公示,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凭身份证实名举报,一经核实,将取消被举报者在实验小学的入学资格。

公示时间:8月16日—8月18日

举报电话:7264001 18643972609

咨询电话:1594396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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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示后被确定为符合实验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于2023年8月19日由家长带领到校进行阳光分班,阳光分班过程中,只允许一名家长陪同。

      实验小学全体教师将竭尽全力,让每一位学生都健康快乐地成长,让每一位学生都能体验成功的快乐,让每一个生命都绽放精彩。快快加入吧!

靖宇县实验小学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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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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