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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育才学校资助政策宣传
——学生资助政策致家长的一封信

创建于2023-11-15 阅读361

尊敬的各位家长:您好!

        为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广大家长更加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使国家资助政策深入人心,保证国家资助政策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向您介绍学生资助政策。

        我校资助政策中包含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等资助内容,请您仔细阅读、了解以下相关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儿和残疾学生,生活补助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补助。资助标准:初中为1250元/生/年;非寄宿生为625 元/生/年;对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含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重点困境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予以资助,并向农村贫困地区给予倾斜。

二、山东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高中政府助学金

        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包括民办学校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平均资助面为普通高中在校生的 10%;资金用途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 元/生/年,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具体分为 3档,1档 1500元;2档2000 元;3档2500元。对孤儿、残疾幼儿、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幼儿、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予以资助,并向生源地在农村贫困地区学生给予倾斜。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相应资助。

        2、建档立卡免学杂费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以下简称免学杂费),是指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每年 9 月 30 日前,学生根据规定的免学杂费范围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学校对申请学生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减免标准为1600/生/年。

        注:资助金每年申请一次,按春、秋学期分两次通过银行卡发放。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叮咛您一句,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打着发放奖学金、助学金旗号的电信诈骗,一定记住 “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您对资助政策有疑问,可寻问学校的老师。

        希望您读完这封信后,能够和自己的亲友分享一下,也让他们了解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不再让家庭困难的学生家长为孩子的上学费用担忧、犯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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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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