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经开社管字〔2023〕103号)、 《关于 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赣经开社管字〔2023〕104号)文件要求,结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转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具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因户籍迁移、住房搬迁、房屋征迁等原因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和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即非赣州经开区户籍),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 申请流程
1.转学二维码预登记
学生家长在学区(片区)学校门口转学公告上扫码进行转学预登记。


2.现场提交转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至学校
2024年1月18-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024年2月25日(上午9:00- 11:30,下午14:30- 17:00)逾期不予办理。


三 、申请材料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报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不 动产登记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的租赁合 同等房屋权属佐证材料;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公寓楼,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小学转学需提供)。

四 、注意事项
1.若学生符合转学条件但申请转入学校无学位时,由区教体服务中心统筹调剂到学位有余的学校就读。
2.转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 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学资格,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学生的转学事宜以转入学校的通知为准。如有疑问,可拨打区教体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97-8379880或学校转学咨询电话:18370875050。


本校学区范围:杨山路以东、夏蓉高速以东、香江大道以南、金潭大道以西、迎宾大道以北合围区域。




图文编辑:程莲
初 审:张卉
复 审:朱丹
终 审:张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