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使教育惩戒

‍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 ——我校组织开展《海南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专题学习会议

创建于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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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春风化雨的感化,也需要规矩方圆的引导。如何让教育惩戒有尺度、有力度、更有温度,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需要深思的课题。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2025年11月17日,我校德育室组织开展《海南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的专题培训学习会议,为全体班主任带来了一场及时而深刻的“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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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会议有副校长邱勇仕,德育室主任符兴华,德育室副主任孙学波、副主任曾仍续、副主任王生坚,各年级组长及全体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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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会会议由德育室主任符兴华主持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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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伊始,邱勇仕副校长动员讲话。他强调,全体班主任要充分认识《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这是我省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健全教育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他要求大家认真聆听、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将规则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在教育实践中做到程序合规、措施得当、目的明确,真正实现“惩”以纠错,“戒”以促善的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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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明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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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由邱勇仕副校长担任主讲。邱副校长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海南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解读。

聚焦“是什么”: 详细阐述了教育惩戒的定义、属性与法律依据,明确了其与体罚、变相体罚的本质区别,强调了教育惩戒的教育性和合法性原则。

明晰“怎么做”: 首先应明确教育惩的目的和意义;其次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务必要切合实际和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和适度惩戒的原则,坚持教育为主和惩戒为铺相结合,切忌本末倒置,更不能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再次应家校社协同,多措并举,严管厚爱。

‍邱副校长重点解析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轻微、较重、严重三类不当行为的具体情形,以及与之对应的点名批评、责令检讨、训导等惩戒措施。通过生动的案例剖析,让老师们对“何时用、怎么用、用到什么程度”有了清晰的认识。

规范“程序关”: 特别强调了实施教育惩戒的程序要求,包括事前告知、事中说明、事后沟通与辅导等关键环节。提醒教师必须注重证据保留和家校沟通,确保惩戒行为在阳光下运行,经得起检验。

凝聚共识,展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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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尾声,邱副校长对本次学习进行了总结。他再次强调,教育惩戒的最终目的是“育”,而不是“惩”。他希望全体教师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

1. 做细则的“明白人”,准确理解、熟练掌握规则内容;

2. 做教育的“智慧者”,将惩戒与鼓励、表扬相结合,刚柔并济;

3. 做学生的“引路人”,在严格管理中渗透人文关怀,用爱与责任护航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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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方圆,旨在立德树人;惩之有度,方能戒之有效。本次专题培训不仅为我校教师依法实施教育惩戒提供了明确的指引,更强化了大家的法治意识和育人初心。我们坚信,在《海南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的规范下,我校的德育工作将更加科学、规范、有效,让我们共同携手,用规则厘清边界,用爱心温暖惩戒,为孩子们营造一个更加健康、阳光、有序的成长环境!

- 儋州市第三中学 -

‍厚德笃学  自强不息

编辑:陈佳娟

初审:符兴华

‍终审:邱勇仕

‍部门:德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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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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